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古诗文大全高铁座位【公布日期】2014.07.14
【字 号】黔建城管通[2014]327号
【施行日期】2014.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三个月婴儿护理
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黔建城管通[2014]32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省公园绿地协会,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八年级英语工作总结>欠钱不还2023新执行办法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资格的动态管理,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做好监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在我省取得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和已办理资质核验的省外入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二、核查人员
  核查工作组由我厅及各市(州)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与本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工作由贵州省公园绿地协会承办。
  三、核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自查由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填报资料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上报,其中省内园林绿化企业填报附件2,省外入黔园林绿化企业填报附件3,项目材料附件1由各市(州)主管部门填报。现场核查,由核查组查阅上报资料后,进行现场核实。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4年7月15 日至 8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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