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
1)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第一类 副教授任职3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二);
②市“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市“江海英才”资助对象、或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③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品牌(特)专业负责人;或南通市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
④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训基地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基地(平台、中心)等负责人;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市级排名前二);或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排名前二);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
⑥经学校认定,列入省部级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国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列入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省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⑦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每部10万字以上),或合作专著2部及以上(个人每部8万字以上);
⑧上一聘期2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4项以上以第一完成人得与课题项目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⑨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经费资助教科研项目1
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6万元以上、文科2万元以上。
第二类 副教授任职6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副教授任职9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或上一聘期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②省级“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市厅级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基地、研发中心等)负责人;或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基地(平台、中心等)负责人;或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③省级品牌(特)专业建设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三),或全国教指委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团队负责人(排名第一);
④省级教学科研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3万元以上,文类1万元以上;
⑤上一聘期内担任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或重点科技机构负责人,或兼任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正副会长(或主任)、教指委(含专门委员会)委员,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奖”一等奖,或获得校级专业(学术)带头人;
⑥经学校认定,列入省部级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国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三等级奖及以上、列入省部级政府部门(或相当于)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省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或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学课件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⑦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个人每部8万字以上);
⑧上一聘期获得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课题项目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以上;
⑨上一聘期获得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主编,或省级精品教材主编;
⑩上一聘期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获得2次优秀者(非同年度的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年度考核
优秀可以合并计算);副教授任职12年以上,上一聘期获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的;
2)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第一类 副教授任职3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副教授任职6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上一聘期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第二);
省部级②省“青蓝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226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③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优秀课件二等奖;或校级优秀课件一等奖;或校级“优秀教学奖”二等奖获得者;或校级优秀教材主编,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副主编及以上;
④市厅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或上一聘期校级重点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2万元以上,文科0.6万元以上;
⑤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各奖项或人文社科成果各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⑥省级及以上师生教学科研竞赛(含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及市级一等奖的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省级奖、省“学生创新项目”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⑦上一聘期符合:校级“青蓝工程”优秀指导教师;或兼任市厅级及以上学会、协会正副会长(或主任)、教指委(含专门委员会)委员;
⑧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或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个人每部不少于5万字);
⑨上一聘期取得人事部门评定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对应的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服装设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第二类 副教授任职9年及以上,上一聘期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3)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第一类 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被聘用或受聘副教授3年以下的。
第二类 副教授任职3年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一);
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③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1.5万元以上,文科0.5万元以上;
④市级及以上师生教学科研竞赛(含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⑤上一聘期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4篇及以上;或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个人每部不少于3万字);
⑥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上一聘期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获得1次优秀者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的;或副授任职6年及以上,上一聘期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