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已聘任中级、副高级满五年,初级满三年;
2.取得晋升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课时,专业课教师应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时数;
4.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每学期均在80分及以上;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课教师晋升讲师及以上职务,应取得本岗位执业资格证书,非专业课教师在必备条件中增加一篇论文或选项;
6.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7.年终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必备条件
中级: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1.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两篇;
省部级2.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前5名);
3.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一项(前6名);
4.参与编写国家级教材一部;
5.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6名),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5名);
6.每学期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35%课时量;
7.获学校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副高: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和国家级论文一篇;
3.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一项(前3名);
4.副主编国家级教材一部;
5.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2名);
6.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35%课时量(以350为基数);
7.获学校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正高: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1.SCI文章一篇;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和国家级论文一篇;
3.参与国家级教科研课题(前5名),或主持省部级教科研项目一项;
4.省级教科研成果奖一项(主持人);
5.主编(前2名)国家级教材一部;
6.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2名),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带头人;
7.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30%课时量(以350为基数);
8.国家级专利二项(主持人);
9.获学校立功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三)破格晋升条件
中级:须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
1.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3名),或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2名);
2.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副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
1.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4名);
2.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人);
3.SCI文章一篇(第一作者,且署本校名)。
正高:业绩分、民主测评分、评价分满足60分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
1.国家级教科研课题前3名;
2.国家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3名);
3.国家级精品课主持人。
二、续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完成学校规定的课时量;
2.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每学期均在80分及以上;
3.业绩分在50分及以上;
4.民主测评分应达到70分及以上(民主测评分打分50-100分);
5.年终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必备条件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中二项: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科研奖一项,前6名或校级奖一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省级课题一项(前6名)或参与完成校级课题一项(前3名);
3.发表省级论文两篇;
4.参编公开出版使用的教材一部;
5.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8名),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6名);
6.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20%课时量(以350为基数);
7.获学校嘉奖以上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副高:具备下列条件中二项:
1.省级及以上教科研奖项一项,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
2.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前3名)或主持完成校级课题一项;
3.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一篇或省级学术论文两篇;
4.副主编(前5名)国家级教材一部;
5.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6名),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3名);
6.国家专利一项(主持人);
7.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20%课时量(以350为基数);
8.获学校嘉奖以上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正高:具备下列条件中二项: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科研奖一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参与国家级教科研课题(前5名),或主持省部级教科研项目一项;
3.在国家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4.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一部或主编(前2名)国家级教材一部;
5.参与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前3名),省级专业或课程建设带头人;
6.国家专利两项(主持人);
7.专任教师平均超额完成20%课时量(以350为基数);
8.获学校立功奖励(个人或集体负责人)。
三、关于聘任条件的说明
(一)论文要求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指的是教育厅、卫生厅、科技厅及学校认定的相
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三)教材须是学校批准编写的教材;
(四)所有业绩均要求在聘期内完成,对于工作特殊需要的,学校另议;
(五)专利须与本专业相关;
(六)聘任中级必须承担三年以上辅导员工作;
(七)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可不受聘期限制;
(八)学校立功、嘉奖的项目只能使用一次,本期聘期内未晋升的,可在下一聘期使用;(九)达不到续聘条件的,实行第一个聘期告诫,同时不予以岗位内晋升,第二个聘期仍不具备条件予以低聘。
四、聘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业绩量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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