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
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 、国家优质工程(含国际工程) 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 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
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 ) 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 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 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饭店等。
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
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
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
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
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
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创优活动的必要条件:
(一) 项目建设合规性文件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工程立项文件;
3.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 ;
4.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5.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文件(规划、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 ;
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7.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
8.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时:省(部) 级优质工程奖证书和省(部) 级优秀设计奖证书。
(二) 前期准备
1.项目部创优规划及创优目标文件;
2.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实施计划、过程学习培训、检查活动记录及效果评价总结;
3.工程实施执行技术标准清单及上报监理审批文件,过程技术标准调整文件发布。
(三) 创优过程管理
省部级1.创建优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创建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工地。
2.科技进步管理(专利、工法、科技成果、“四新”技术应用等) ;
3.其他说明工程质量的管理(省部级、国家级 QC 活动成果、绿示范工程证明、建筑“十项”新技术应用说明等) 。
4.项目部成立创优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开展“首件认可制、实行样板引路” 、“标杆引领”等创优活动,做好过程质量检查与控制,做好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管理的策划与实施,另外要做好绿示范工程和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创优措施和落实工作主要由项目部
为主导并实施,所在二级单位给予技术、资金、人力、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公司将对创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创优过程中,施工项目要注意加强对施工过程
照片和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各二级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创优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立项目创优档案,定期跟踪落实创优实施情况。
第四章优质工程奖申报
工程竣工并运行满一年后,项目组织人员进行优
质工程奖项申报工作,报奖由低向高逐级进行报奖。我方参加部分标段工程的施工项目,申报奖项最好依托建设单位申报,我方积极配合。具备独立发挥作用的工程,可自行申报。申报资料的
收集整理以项目为主,分局和公司相关部室进行协助。
对于申报省 (部)级以上的优质工程奖项的项目,
原则上以二级单位为主,成立申报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指导。
对于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则由公司成立
奖项申报领导小组,二级单位和项目安排专人进行集中办公,在申报小组组长的协调、安排下,进行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
申报优质工程奖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
内容:
1.工程报建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证明文件) ;
2.《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或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等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件) 的复印件,可提前在施工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扫描后保存,以备项目完工后申请时提交。
以上两项内容均可在施工过程中,和业主进行沟通,提前准备。
3.工程质量监督(咨询/监理) 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4.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文件(规划、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 ;
5.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6.工程竣工决算书和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