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及计算方法
一、哪些收入不需要作为工资、薪金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但是,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需计人工资薪金,不需纳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也都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不征税。
需要解释的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而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免税优惠,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因而,虽然这些收入有的也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但却不需计算纳税。
二、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多少才要纳税?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只有超过2000元的,才需要就超过2000元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人,除了允许扣除2000元费用之外,还允许再行减除2800元的附加费用,即对于某些特殊人,只需要就超过4800元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特殊人包括: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此外,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什么样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重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不超过475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 超过475元-1825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 | 超过1825元-4375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375元-16375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6375元-31375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1375元-45375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5375元-58375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8375元-70375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三、如何计算个人收入需要缴纳的税款?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究竟需要承担多少个人所得税税款,只需要进行简单的计算就可以确定了。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但是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却需要区分几种情况进行计算:
(1)单位不代个人负担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全额-费用扣除额(2000元或者4800元,下同)。
(2)单位代个人负担全部个人所得税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工资、薪金收入全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3)单位为个人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邱心志老婆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4)单位为个人定率负担部分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例] 2010年2月,某外籍个人取得工资、薪金计人民币12600元,企业为其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30%部分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那么,该外籍个人当月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2600 - 4800 - 375×30%)÷(1- 20%×30%)= 8178.19(元)推荐几部好看的小说
应纳税额= 8178.19×20% - 375=1260.64(元)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其中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工薪族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按以下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款:
(1)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1)项的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个人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以及双薪制(第十三个月的工资)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 2010年2月,某人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元,取得一季度的奖金林志玲男友2500元,取得2009年度的奖金7200元。
(1)该个人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1800元应当与一季度的奖金2500元合并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1800+2500-2000)×15%-125=220(元)
(2)年终奖金应当单独计算。7200元除以12为600元,适用税率为10%,因而应纳税额=7200×10% -25=695(元)。
当然,税款应当由单位在发放时扣缴。
五、实物工资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税法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而,个人从任职或者雇佣单位取得的实物形式的工资、薪金收入也必须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福利费、生活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史可老公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等免税。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个人从任职单位所取得的所有福利费以及生活补助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只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费和生活补助才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否则都必须纳税。税法规定免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税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果企业所发放的福利费与生活补助不符合上述的条件,那么就必须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讲,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七、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工资、薪金中扣除吗?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喜欢搞老奶奶的知道了吗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纳税?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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