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06
【字 号】陕政办发[2007]149号
【施行日期】2007.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政办发〔2007〕1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两基”工作于1993年启动实施,2006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并于2007年6月在西部地区率先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全省基础教育事业进入了“两基”巩固提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阶段。14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勇于探索、真抓实干,涌现出了一大批“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授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等18个县(市、区)“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授予张雄强等473名同志“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向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而努力奋斗!
  附件: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陕西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18个)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眉县人民政府
  咸阳市彬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政府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政府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
  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政府
  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政府
  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政府
  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政府
  铜川市宜君县人民政府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政府
  榆林市神木县人民政府
  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政府
  二、“两基”工作先进个人(473名)
  省级机关厅级领导干部(4名)
  张雄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宏 省妇联巡视员
  陈考善 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张醒民 省政协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副厅级干部(已退休)
  市级领导干部(9名)
  李秋实 西安市副市长
  刘桂芳 宝鸡市副市长
  车建营 咸阳市副市长
  曹莉莉 渭南市市长
  李进权 商洛市副市长
  韩开兴 汉中市副市长
  王省安 铜川市副市长
  刘建明 安康市市长
  孟建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30名)
  史晓红 西安市碑林区区委书记
  任军号 西安市临潼区区委书记
  吴 健 西安市雁塔区区长
  李兴安 宝鸡市金台区区长
  景东成 宝鸡市凤翔县县长
省委办公厅
  张万奎 宝鸡市太白县县委书记
  李建民 咸阳市彬县县长
  孙亚政 咸阳市武功县县委书记
  樊存弟 渭南市合阳县县长
  杨炳拓 渭南市临渭区区长
  姚双年 渭南市韩城市市长
  高 健 商洛市商南县县委书记
  柳宪军 商洛市镇安县县长
  贺 丹 商洛市山阳县副县长
  梁继业 汉中市南郑县县委书记
  王永现 汉中市城固县县委书记
  王隆庆 汉中市勉县县委书记
  齐金瑞 铜川市王益区区委书记
  延红岩 铜川市印台区区长
  龚光喜 安康市汉滨区区委书记
  马 赟 安康市旬阳县县委书记
  吴 平 安康市平利县县长
  王成继 榆林市榆阳区区长
  雷正西 榆林市神木县县长
  雒凤翔 榆林市子洲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