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9.16
【字 号】黔府办函〔2015〕154号
【施行日期】2015.09.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5〕15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更多更好地借助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贵州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秦如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江平(副省长)
  唐德智(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孙拥辉(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李先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江(省编委办秘书长)
  伍朝俊(省直目标办专职副主任)
  刘冲(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赵光福(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李爱民(省委机要局副局长)
  李苏其(省发展改革委正厅级干部)
  赵廷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雷文蓉(省科技厅副厅长)
  康克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瑛玮(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忠平(省民政厅副厅长)
  晏婉萍(省财政厅副厅长)
  单晓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王赤兵(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正伟(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书记)
  李程(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沈新国(省商务厅副厅长)
  赵晓萍(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水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
  史静一(省旅游局总规划师)
  李兵(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吕劲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远良(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 副局长〔副主任、副馆长〕)
  余惠平(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荣(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何灏(省信息中心主任)
  郭智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陈杰(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露(中国移动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俞军方(中国联通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范晓青(中国铁塔贵州分公司总经理)
  徐军(省广电网络公司副总工程师)
  王芳(多彩贵州网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欧阳赟(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帆(贵州电网公司工会主席)
  陈少荣(贵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范元平(遵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彬(六盘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罗晓红(安顺市政府副市长)
  罗建强(毕节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宗文(铜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贵(黔东南自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罗桂荣(黔南自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陈洪宛(黔西南自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余尚贵(贵安新区管委会副巡视员)
省委办公厅  领导小组下设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唐德智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先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成员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以办公室名义行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电子政务的工作部署,推进全省政府系统通用电子政务应用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2.制定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通用电子政务应用工作专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1.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督促检查全省政府系统通用电子政务应用工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做好政府内网省级平台建设工作。
  3.收集整理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推进组、专家组。其中,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处长
兼任组长,负责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协调专家组、推进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家组抽调人员组成,承担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起草以及项目推进工作。专家组从省大数据办专家库、省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高校、科研单位等抽调人员组成,提供相关工作咨询。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做好与电子政务云的互联互通工作。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协调推进本地区电子政务工作。
  2.省政府办公厅。统筹推进电子政务云工程建设。
  3.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按照国办发〔2014〕66号要求,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内网省级平台建设工作。
  4.省发展改革委。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支持电子政务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等工作,会同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协调推进全省政府系统通用电子政务应用建设。
  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组织、推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促进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对新建电子政务项目进行审查时,与省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商,避免重复建设。
  6.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省直目标办。将政府系统通用电子政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纳入专项考核,指导开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