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1.20
【字 号】浙政办函[2003]88号
【施行日期】2003.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
 (浙政办函[2003]8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设统一的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省政务外网构成。国家广域政务内网与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省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国家广域政务内网接入网的建设按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本次主要是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基础的前提下,建设与整合统一的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及网络安全平台。
  二、联网范围。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及省级有关单位。省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其接入范围暂按省委办公厅机要局联网范围确定。省政务外网是业务部门的政务
专网,凡不需要在政务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可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外网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接入外网的各单位通过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因工作需要保留国际互联网出口的单位,其出口网络必须与省政务外网物理隔离。各市的政务外网也应分别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通过当地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
  三、连接方式。按网络性质分为内网联网单位和外网联网单位。同时接入内网、外网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物理隔离的两套网络。各内网联网单位的内部连接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办公室(批示管理、机要收发)等;按接入方式分为SDH光纤接入、帧中继专线接入、PSTN拨号接入三类用户;按接入层次分为直接接入和间接接入。间接接入指厅局下属单位通过厅局接入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四、
  五、各市政府应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统一要求规划本市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并争取在2004年底前完成市、县(市、区)及所属部门的专线联网工作。各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方案请抄报省政府办公厅。
  六、组织领导。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是全省电子政务的一项主要基础工作,各地各单位应给予高度的重视。省政府成立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协调小组。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规划本地区本单位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利用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组建本系统的虚拟专网,协同省政府办公厅维护网络,对本地区本单位接入用户进行安全管理等。
  七、经费管理和使用维护,直接联网单位建设所需经费由省统一解决,运行维护费用按财政财务经费来源分别解决。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成后,省属单位已有的纵向网络应逐步迁移到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运行,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单独纵向网络的,应于2004年6月底前报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
  附件:1.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直接接入单位和连接方式(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国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组长:赵光君(省委副秘书长)
      王小玲(省政府副秘书长)
      邓国强(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继荣(省电信公司总经理)
  成 员:刘 亭(省计委副主任)
      张景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钱巨炎(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鹰忠(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毛苗方(省委办公厅机要局局长)
      孙建平(省委保密局副局长)
      谢颂光(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马益民(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陈新忠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