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总结材料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县农村合作银行存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截止2008年底,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款余额l7.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94亿元,分别占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和各项贷款总额的53.6%、85.3%,存、贷款规模总量和所占市场份额均居全县金融机构之首,成为我县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其它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县农村合作银行形成了一些不良贷款,存在前清后增现象,不仅制约了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了切实抓好不良贷款清收,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增强支农资金实力,促进农村金融事业良性发展,以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89号)和市政府办《转发省联社汉中办事处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汉政办发〔2009〕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09年确定为全县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以下简称“攻坚年”)。为确保“攻坚年”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不良贷款现状和清收目标 (一)现状:截止2008年末,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能正常周转使用的不良 贷款余额
达8226.08万元,占贷款总量的比例达6.89%,其中占比高于6%的有合行营业部、沙河支行、城东支行3家。
(二)清收目标:通过近一年“攻坚年”活动的开展,实现西乡农村合作银行2009年不良贷款净降1000万元的目标,力争净降150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6%以下。
二、组织领导和相关活动 (一)针对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县上成立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若臣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王道斌、人行西乡支行行长宋海珠、西乡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王家友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经贸局、乡企局、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西乡农村合作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夯实责任,确保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清收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安排部署,配合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机构和县上相关部门,迅速掀起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高潮。
(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各乡镇和西乡农村合作
银行各机构要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广泛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 诚实守信意识,谴责曝光各种失信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褒扬守信者、谴责失信者,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树立“信用就是资本、信用就是财富”的共识和理念。
(三)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组创建活动,争创“三无”(无逾期贷款、无呆滞贷款、无呆账贷款)信用乡镇、村、组。
三、相关政策、措施 (一)对不同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还款确有困难、一次难以还清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西乡农村合作银行相关规定,可采取“分期划段、区别对象、利息适当优惠、一次性了断”的办法予以盘活。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二)区别情况,推行分类清收措施。一是对有偿还能力而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要严格执行加罚息制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二是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贷,蓄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或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人,要依法起诉,采取强制手段收回贷款本息;三是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信用较差,经营亏损严重,潜在风险高的借款人,要停止发放新贷款,及时处置抵押物或变卖资产收回贷款。
(三)建立奖惩机制,激励清收工作。一是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要根据《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激励办法》(陕农信联社 [2008]161号)和《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组织盘活资金考核实施细则》(西合银发[2007]57号)规定,对参与清收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村、组 干部,凡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本息的,予以相应奖励,以充分调动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性;二是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对积极组织清收不良贷款的乡镇、村、组,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机构要在信贷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尽量满足当地中小企业和“三农”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对不积极组织“攻坚年”活动,甚至阻挠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乡镇、村、组,造成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偏高,将以收定贷,不再增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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