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后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收回、责任移交和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区别管理、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第五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部门横向制约、信贷风险预警管理、信贷档案保管、责任移交与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职责
第六条贷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支行的主要职责是:
1.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客户账户资金往来、信贷资金实际投向、信用等情况,了解客户生产、经营、销售及财务状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2.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3.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及时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综合报表平台信贷数据补登;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4.风险预警。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5.根据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报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并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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