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村商业银行“亲情贷”产品管理办法及操作
流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贷款营销渠道,扩大客户市场覆盖面,破解农民担保链条,解决农户担保难问题,促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微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亲情贷”是指向本区农户及个体工商户按照其资产负债情况,根据其申请授信额度,确定在其家庭范围内由直系亲属为担保人的担保贷款。
第三条本行开展“亲情贷”贷款业务,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第四条“亲情贷”授信原则上采取“属地管理、家庭直系亲属担保或信用担保,一经授信随用随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亲情贷”授信对象、条件及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授信对象为在本区各支行管辖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农户及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亲情贷”授信的条件
(一)家庭条件
1、家庭成员结构合理,和睦稳定,家风良好,邻里关系融
洽,有较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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