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法就是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名称。
2、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师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基准利率是指中国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
4、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5、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6、银行次级债券时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7、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因为资金周转需要,相互之间借入借出的资金头寸。其特点是期限短、无担保、利率较低。
8、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与经过风险加权后的银行资本之比。这是衡量银行抵御贷款等资产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的重要指标。
9、流动性资产指1个月内(含1个月)可变现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在人民银行存款、存放同业款、国库券、1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净拆出款、1个月内到期的贷款、1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10、呆账准备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由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专门为了冲销呆账的准备金。现行的金融监管法规一般称为“贷款损失准备金”。
11、外资银行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与其他外国金融记过或中国境内机构合资的银行类机构。
12、外资银行代表处是指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并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代表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3、“其他金融机构”通常是与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相对而言的,又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都在提供一定的资金融通服务,但其业务范围比较有限,或者从事批发性金融业务,或者仅对内部成员提供金融服务,或者仅供某种特定的融资服务。
14、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的,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15、信托公司是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以经营信托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6、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17、公司法人信托是指以公司法人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以银行
信托部或信托公司为受托人的信托。
18、外商投资的财务公司是外国金融机构或中外金融机构按照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法规设立的财务公司。
19、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银行客户是指委托银行办理金融业务或者接受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的人。
21、存款/储蓄账户是指存款人以获得利息为目的的而开立并存入资金、到期支取本息的账户。
22、账户实名制是指客户应当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开户,不得使用假名、化名、笔名。
23、银行的抵销权利在我国银行业务中一般称为“扣款还贷”,即当客户前银行的款到期时,如果客户拒
不还款,银行可以叩收客户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款项归还贷款。
24、“存款”可以做名词解,也可以做动词解。前者指存款人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后者指“存入银行”的行为。在我国银行实务中,通常将工总的存款称为储蓄,将企业事业称为的存款称为存款。
25、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国家机关、团体、学校等机构,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形成的存款。
26、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结算与存款相结合的特殊安排,指单位客户同时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人民币单位协定账户,并约定结算账户的最低基本存款额度;一旦结算账户中的存款余额超过额度,银行自动将超过的部分转入人民币单位协定账户,以优惠利率计息。
27、财政性存款是指财政预算内资金存款以及集中待缴财政的各种款项形成的存款。
28、一般存款是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部队存入并由其自行支配的各种资金。
2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0、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通过某种形式,表面上看不是吸收存款,实际上实在吸收存款但是行为人又不具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行为。
31、存单是银行对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其在该银行的存款金额的书面凭证。
32、存单核押是指质权人将存单质押的情况告知银行,并就存单的真实性向银行咨询,银行对存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在存单上或以其他方式签章的行为。
33、“贷款”作名词解时,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作动词解时,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款项的信用活动,又称为“贷款业务”。
34、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资助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
本金和利息。
35、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36、银团贷款是指多家贷款人依据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37、贷款人在我国必须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现为银监会,下同)批准,蚩尤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金融机构。
38、高利转贷行为是以牟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以转贷为手段,逃去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借给他人,并且借款数额较大的一种犯罪。
39、贷款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的一种犯罪。
40、担保,有成为债的担保,是一种保障权实现的制度。担保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依法享有就特定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或者可以要求充当保证人的第三人承担责任。
41、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对为自己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称为“担保的担保”。
4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债务的行为。
43、“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战友,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44、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45、定金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由乙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旅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6、商业银行想人民银行支取现金时,现金就从央行发行库发出,进入商业银行的业务库,称为“现金投放”。
47、当商业银行业务库中的现金超过了核定的限额,就需要把超过的部分交回到央行发行库,称为“现金归还”。
48、货币从发行库到业务库的过程叫做“出库”。
49、货币从业务库回到发行库的过程叫“入库”,即货币回笼。
50、外汇管理是国家队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进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51、“外汇储备”这个概念
通常指政府手中持有的外汇,它是一国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的基础。因此外汇储备通常被视为一国的国际清偿能力的象征。
52、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老吴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
53、逃汇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放,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
54、套汇指境内机构和个人用人民币或物资非法换取外汇或外汇手艺,从而套取国家外汇资源的行为。
55、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一般是指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它是一种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的参照作用,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56、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它反映了各国货币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汇率表示方法上,通常采用另一国货币来表明本国货币的价格。
57、远期汇率是汇率期货的价格,指在未来特定时日买卖外汇或人民币所使用的兑换价格。
58、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59、贷记卡是纯粹意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无需在发卡银行事先存款,而是在发卡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60、借记卡类似一种电子钱包,持卡人须先在发卡银行的账户中存入款项,才能进行刷卡消费或取现,发卡银行不得为持卡人垫付资金。因此,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发卡银行不提供信用。
61、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62、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权利凭证,表明持有者对证券上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权益。
63、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的核心内容体现了国家队证券发行与交易的监管,目的是保护参与证券市场的各方主体的利益,维持投资人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因此证券法通常称为“证券监管法”。
64、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65、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66、保荐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依照法律和行业规范,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在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旅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的制度。
67、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
,承办股票发行事宜,筹集发行人所需资金的行为。
68、证券上市指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债权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
69、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的专业机构。
70、集合竞价是指交易所主机将规定时间内接受的多宗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71、连续竞价是指交易所主机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这是正常交易时段内采用的竞价方式。
72、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73、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认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74、虚假陈述是指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75、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76、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或其他方式,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的比例,从而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操纵权的行为。
77、要约收购,指收购方在证券市场中向全体股东发出购买股票的要约。
78、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权或可转债,按照中国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79、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转换债权持有人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80、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81、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即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82、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即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83、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信托契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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