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永恒的话题,提高医疗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因产生的,作为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断提高预防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我们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我们也相继下发了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术前术后讨论制度、疑难危重和死亡患者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术前与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制度等。这些核心制度也是规范我们的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因此,
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不要流于形式要与我们的临床工作密切结合,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卫生部出台的临床路径就是对疾病诊治的规范标准,采用临床路径后,可以避免传统路径使同一疾病在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组或者不同医师个人间出现不同的方案,避免了其随意性,提高了费用、预后等等的可评估性。
  临床路径通过设立并制订针对某个可预测结果病人体或某项临床症状的特殊的文件、教育方案、患者调查、焦点问题探讨、独立观察、标准化规范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执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2 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
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各级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科、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4 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
  强化我们医务人员及时服务、应答服务、谨慎服务、非特异性服务以及廉洁服务观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患者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的效率性、严密性、科学性、全面性和纯洁性,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在这方面请大家牢记“十个一点”:医疗技术再高明一点、服务态度再热情一点、询问病情再详细一点、检查身体再全面一点、辅助检查再完整一点、病程记录再准确一点、告知家属再具体一点、护理再合理一点、发现病情变化再及时一点、抢救再迅速一点。要是真正能够做到这“十个一点”,就可以显著提高医疗质量,这对减少医疗事故、降低医疗纠纷风险度是十分有益的。
  5实施知情同意,防范医疗争议
  医院在医疗活动的不同阶段,自始至终都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
时多提出几套方案,将每一方案的优缺点、副作用讲清楚,提出可供选择及建议选择的诊疗手段,让患者参与制定和选择;告知其服务的标准、价格和可能的服务期限,以及通过积极的救治措施仍可能发生不能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意外;凡是患者死亡的均应告知患者家属应当尸体解剖,从而实现医患双方在认识上的一致,避免大多数医患矛盾的发生。
  6建立良好医患关系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冲突不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部分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差,服务不到位造成的。为此,要加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观念,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主要从以下4点要求医务人员:①强化及时服务观念,提高服务工作效率;②加强“谨慎”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工作的科学性;③强化“应答”服务观念,提高服务工作的严密性;④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7 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
医疗纠纷赔偿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引起的纠纷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