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刑法
学(上)试卷
参考答案及
说明
作者:本站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7-2-28  【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
2006级法学专业刑法学(上)试题A及参考答案
(红字为答案,蓝字为说明)
▲一、法条填空: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空格中(每空1分,共10分)
·法律(1)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犯罪的(2)或者(3)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犯罪未遂·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4)解决。
·过失犯罪,(5)的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6)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7)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8)处罚。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9)。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10)的刑期。
法条填空答案: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填写,错字、漏字、多字均不得分
(1)明文,(2)行为,(3)结果,(4)外交途径,(5)法律有规定,(6)
精神正常,(7)全部罪行,(8)从重,(9)同工同酬,(10)执行完毕。
▲二、判断题,请在题前括号中打上“√”或者“×”,(每题1分,共15分)
( √)1、狭义刑法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应当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 √)3、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之作为犯罪而加以惩罚。(考点: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4、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属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之一)
( ×)5、行为人盗窃了某一老太太的全部钱财,该老太太自杀。财物损失和老太太自杀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危害结果。(被害人自杀并非构成盗窃罪的结果要件)
( × )6、甲骂乙,致乙因气愤而心脏病发作死亡。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因甲不知道乙有心脏病。(考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不需要基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7、对单位犯罪主体的处罚,我国目前立法一律采取双罚制。(考点:以双罚为主,单罚为辅。)
( √)8、疏忽大意过失的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疏忽大意过失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事实上无认识,
也不应当认识,不能够认识,故可以称为无认识的过失)
( ×)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紧急避险有客观不得已的要求,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10、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到犯罪既遂以前的过程中。(考点:犯罪中止存在的阶段,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尚未着手的预备阶段)( ×)11、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符合罪主体的年龄要求,当行为人参与杀害被人时,构成故意杀人罪。)
( ×)12、甲唆使一名精神病患者去放火,甲是教唆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13、甲在乙后,为了灭口又把乙杀死。甲的行为是牵连犯。(罪完成之后,甲另起犯意杀人灭口,与罪之间不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当以数罪处理。)
( ×)14、甲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执行8年,甲又在监狱殴打同监室犯人乙,致乙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1年。法院这样判决是正确的。(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
( ×)15、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其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
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核准。(核准机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选择题:(单项选择题,请在正确选项的代号上打“√”,每题1分,共10分)
有同学因没有按照题目要求规定答题而扣分。
1、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C、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D、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
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种罪负刑事责任?
A、盗窃罪
B、制造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中的“投毒罪”更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制造罪与贩卖罪共属于选择性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但是,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追究贩卖罪的刑事责任。
3、E想杀F,某日晚趁F返家途中,E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不好,距离较远,
E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射杀到F没有把握,但他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并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射杀行为。E的主观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过失D、过于自信过失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其心理态度也是直接故意。
4、未成年人甲(15岁)独自一人在家,深夜12时乙闯入其住宅,以暴力相威胁欲行
抢劫,甲假装害怕,但积极做反抗准备,从炕头抓起一把尖刀,转向猛刺乙胸腹两下,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故意杀人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防卫的时间、环境、防卫人本身的状况说明防卫人处于不得地位,应当允许其以较大强度进行防卫,造成严重结果亦不属于防卫过当。至于是否适用无限防卫,存在争议。
5、赵某闯入钱某家中,声称要割下钱某的一只耳朵以教训她"与人通奸"的不忠行为,面对钱某的苦苦哀求,赵某将刀扔在钱某面前转身离去。依照刑法规定,对赵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A、不构成犯罪
B、应当从轻处罚
C、应当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此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A错误,因为行为人至少有犯罪预备行为,构成了犯罪。
6、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入室拿赃物,丙负责提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复杂共同犯罪B、简单共同犯罪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