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历史考察
(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总劳动在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重新分配和重新配置。发生这种变化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英国政府在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采取了国家干预的做法,摸索出从惩罚、救济、“济身”,到创造就业机会和福利国家的一套做法,成功地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问题,为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铺平了道路。
一、从惩罚、救济到“济身”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最初是由圈地运动引起的。圈地运动本身,不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而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圈地的目的,是为了养羊赚钱,而不是为了扩大农业生产,而且牧场不能容纳过多的农业劳动力,因此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
圈地运动时英国还没有发展到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非农业部门也还没有产生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所以这些被驱赶的农民,除少数人受雇于农场和手工业工场外,绝大部分人成为生计无着、到处行乞的流浪汉。他们逐步向城市转移,成为游民、失业者和贫民。
在圈地运动开始的最初200多年里,英国圈地运动受到法律的限制,规模不大,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威胁旧国民经济体制存在的地步,失地进城农民被简单地看成流浪汉和“懒汉”.英国统治阶级禁止他们到处流浪,通过“血腥立法”,加以严惩。如1531年法令和1536年法令规定,所有健康的人,一旦被发现乞食,要被剥光衣服,绑在马车后,游街示众,同时鞭打至流血为止,然后遣返原籍。
爱德华六世在位时,于1547年通过了被认为是都铎王朝最严厉的惩治流浪汉的法令。该法令把所有无业者都称为流浪汉,给予严厉惩治;健康流浪汉,将被逮捕,在前胸打上“S”烙印,被罚做两年奴隶。如果逃跑,将被判终身为奴。而逃跑两次,将被判死刑。然而,严刑峻法并不能解决农村的流浪问题,许多破产农民参加了农民起义。1549年在诺克福郡、1554年在肯特郡都发生了农民起义。起义失败后,大批起义者成为游民,流人城市。
随着圈地规模的扩大,的数量在增加。英国政府逐步认识到进城流浪农民的问题,是由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并不是失地农
民的过错。惩罚不如疏导,要进行疏导,首先要进行救济。于是,英国政府采用了恩威并用,即救济和惩罚并用的两手政策。
最先,英国政府允许对无劳动力的和老弱病残等流浪汉进行救济,后来逐步扩大救济的范围。开始时,救济基金主要由私人和私人机构来进行,政府并不承担责任。从亨利八世开始,英国政府才承担起了组
织救济和筹集救济资金的责任。例如1535-1536年的法令规定,市政当局要“慈善地接待”乞丐,救济他们,使之不会再公开乞讨。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进行,英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加快。英国除了继续救济流浪者、失业者外,对贫困人口开始了政府补贴制度,即“斯宾汉姆制度”。这是一种“院外”救济制度,开始于1795年。所谓院外,指的是救济院之外。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根据食品价格决定工资标准。对工资达不到标准者,由政府给予补贴。但是救济只是一种暂时的办法,它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这种主要靠救济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明显是行不通的。英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需要新思路和新办法。于是政府采取了大规模向海外移民的政策。
新航路开辟后,英国就开始向新大陆和海外殖民地移民。在移民中,大多数人是“在母国被当成多余而有害的人”,是“罪犯、娼妓、穷光蛋和破产者”,一句话,是游民、失业者和贫民。1834年,由于的压力,英国主管和执行济贫法的皇家委员会正式建议,将
有劳动能力的贫民移民海外。这样,大批移民以仆役身份来到北美,俗称“契约仆”。17世纪进入切萨皮克地区的移民,有70%一80%为仆役。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英国严格禁止熟练工人移民国外。因此向国外的移民,基本上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南非、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英国殖民地也是英国缓解国内流动人口压力的理想移民之处。例如英国1820年首批到达南非的移民就有1万人;以后逐年增多。英国向新西兰移民,也从1839年的1000人,发展到
1875年的30万人。政府为鼓励移民,采取了减免运费、向移民赠送土地和农具或向安排移民的投机者赐予土地等多种方式。从1846年到1869年,在英国政府各种移民计划下安排的移民约有33.9万人,约占英国移民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人数的23%。
除了移民之外,英国政府还向殖民地流放犯人。1717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允许将某些犯人运送到北美做劳工。议会下院于1729年到1730年设立了一个委员会,对英国监狱进行调查。该委员会在经过调查后,提出将负债的穷人和从监狱中放出的犯人安置到北美。之后,这两种人被安置到北美,促成了佐治亚殖民地的建立。在1718—1775年间,英国向美洲输出犯人约3000人。北美独立后,美国拒绝接受英国罪犯,其他英国殖民地也开始拒绝接受英国罪犯。因此英国把澳大利亚作为流放地。1787年英王乔治三世在议会开幕词中,宣布政府计划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的“植物湾”建立移民区,安
置罪犯。到1868年从英国各岛流放到澳大利亚的罪犯已达15.5万人。这些犯人被流放后,缓解了英国本土的人口压力和社会矛盾。
在实践中,英国政府认识到移民和流放,只是权宜之计,只有创造工作机会,使流浪汉通过工作谋生,从济贫到促进就业,达到“济身”的目的,才能解决问题。这样英国对流浪农民的政策开始了转变,即从救济政策发展到“济身”政策。工业化的发展,也为这一政策提供了可能。
英国工业化初期,工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本来可以比较容易地在工厂谋到一份工作。但
是由于当时工厂工作条件恶劣,工资非常低,而且工作时间很长,一般每天工作时间在15一18小时。广大的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他们过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生活,不习惯现代工厂的生活,特别不愿意在工资极低、条件特差的工厂,受老板和工头的剥削压迫。因此他们宁愿继续行乞、打短工或依靠亲友的资助,而不愿到工厂做工。这就是变成流浪汉而被资产阶级看成“懒汉”的原因。对这些流浪汉,英国政府实际上无计可施。但是到工业化中后期,这个问题不存在了。
首先由于工业化的进行,社会物质财富增加,人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工人的生活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工作时间不断缩短,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相对来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