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追究嫌疑⼈刑事责任的,就要提起刑事诉讼,刑事案件犯罪地⼈民法院负责管辖,如果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那么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有什么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1.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2.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同级⼈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及其辩护律师。
4.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百六⼗⼆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同级⼈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百七⼗六条⼈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民法院。
犯罪嫌疑⼈认罪认罚的,⼈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限:
现⾏《刑事诉讼法》规定,⼈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个⽉以内作出决定,重⼤、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因此,对于⼀般刑事案件,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资料后,会在⼀个⽉内作出起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案件重⼤、复杂的,可以在⼀个半⽉内作出决定。
但是不是意味着,检察院的起诉时间,就必然是⼀个⽉或⼀个半⽉内呢?
当然不是。案件情况不同的,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就会不同,甚⾄会极⼤延长。
1、⼈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A市中级⼈民检察院,在⼀个⽉内审查X某抢劫案的案件资料后,认为是归B市中级⼈民检察院管辖,会将案件移交给B市中级⼈民检察院,⽽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则是收到案件资料之⽇起⼀个⽉内。这样⼀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就变长了。
2、⼈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证据不⾜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个⽉,已两次为限,但其间检查员审查起诉的时间,通通重新计算。那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少多了两个⽉,⾄多是五个⽉。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同级⼈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及其辩护律师。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