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知道在刑事上有哪些种类是很有必要的,这对我们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对我们搜集证据⼗分有帮助,知道哪些证据对⾃⼰有利,可以有⼒的证明事情的真实性,从⽽保护⾃⼰。今天,店铺⼩编就搜集整理了⼀些关于关于刑事证据的资料,希望您看过以后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物证、书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特别关注:如果⼀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式,则既是书证⼜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封书信,内容与被害⼈死亡原因有关,如果⽤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度看,该书信⼜是物证。
⼆、证⼈证⾔
证⼈证⾔,是指证⼈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证⾔⼀般以证⼈证⾔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员同意由证⼈亲笔书写的书⾯证词,也是证⼈证⾔。
刑诉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都有作证的义务。”“⽣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不能正确表达的⼈,不能作证⼈。”
特别关注:
1.单位不能作证⼈,因为单位本⾝没有感觉和知觉,不能感知案件情况,也⽆法承担作伪证的责任。
2.证⼈作证的两个基本规则:⼀个是证⼈的不可替代性规则,另⼀个是证⼈作证优先规则,即证⼈的⾝份与本案当事⼈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的⾝份发⽣⽭盾时,应当优先作为证⼈。
3.证⼈与见证⼈不同。见证⼈的证明⾏为并不针对案件事实。
三、被害⼈陈述
1.被害⼈陈述,是指刑事被害⼈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诉⼈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果是被害⼈,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陈述。
2.检查笔录,是指办案⼈员为确定被害⼈、犯罪嫌疑⼈、被告⼈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理状态,⽽对他们的⼈⾝进⾏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字记载为主,也可以采取拍照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法。
特别关注:勘验、检查笔录由办案⼈员制作,鉴定结论则由办案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制作;勘验、检查笔录是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鉴定结论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的分析判断意见;勘验、检查笔录⼤多是解决⼀般性问题,鉴定结论则是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四、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被告⼈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供”。内容主要包括承认⾃⼰有罪的供述和说明⾃已⽆罪、罪轻的辩解。
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应当是⼝头陈述,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被告⼈的请求或办案⼈员的要求,也可以由犯罪嫌疑⼈、被告⼈亲笔书写供词。严禁刑讯逼供或以欺骗、引诱等⽅法套取⼝供。
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特别关注:
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的情况相互举发与个⼈的罪责相关,属于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单个犯罪嫌疑⼈、被告⼈对他⼈犯罪事实的检举,或同案犯罪嫌疑⼈、被告⼈对⾮共同犯罪事实的检举,属于证⼈证⾔。
五、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鉴定后所作出的书⾯结论。鉴
定⼈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
鉴定结论与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在产⽣的程序上有原则的区别。
特别关注:
1.⽤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当事⼈,当事⼈有权提出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的要求。鉴定结论必须当庭宣读,鉴定⼈应当出庭,对鉴定过程和内容、结论作出说明,接受质证。
2.对⼈⾝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鉴定⼈进⾏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六、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七、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录像、电⼦计算机或其他⾼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特别关注: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时所作的录⾳、录像不是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可以⽤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三)证⼈证⾔;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四)被害⼈陈述;
(五)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从以上的资料显⽰来看,刑事证据的分类⼤致有以上六⼤类,每⼀类的证据下⾯的分类都是很细致的,所以具有很⼤的参考价值,希望您阅读了以后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问题⽐较复杂,我们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前来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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