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鄂林造[2015]210 
【发布部门】湖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居住证服务平台鄂林造〔2015210)
  各市、州、县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彩印设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和《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林业厅张萌演员简介
20151228
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和《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等工作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指单位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机械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造林绿化业绩等。
第三条   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造林绿化业绩和净资产等条件,经审查合格,取得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认定的范围内从事造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
第四条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全省通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认证及相关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标准及施工范围
第五条   本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其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3.在岗职工(含聘用期2年以上的聘用制职工,下同)60人以上,其中:初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中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高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4.拥有运输苗木的车辆、运水车、挖掘机、推土车等造林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20000亩以上,最近连续3年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均在98%以上;
  6.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7.最近5年未发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二)乙级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3.在岗职工30人以上,其中:初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高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4.福特的车怎么样拥有运输苗木的车辆、运水车、挖掘机等造林绿化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10000亩以上,最近连续2年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均在95%以上;
  6.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最近3年未发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三)丙级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3.施工单位现有在岗职工15人以上,其中:初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张鲁一老婆人,中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4.拥有小型运输苗木的车辆、运水车和必备的造林绿化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5000亩以上,最近连续2年造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均在90%以上;
  6.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最近2年未发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第六条   各资质等级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
  (一)甲级资质的单位可承包各种规模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
  侯勇低调三婚(二)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包10000亩以下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
  (三)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包5000亩以下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
第三章 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申请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向资质核定单位递交申请材料。资质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含县级)出具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申报文件;
  (二)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报表(见附表1);
  (三)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与造林绿化工作相关的业务范围;
  (四)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明细表(附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
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2);
  (六)施工人员明细表(附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见附表3);
  (七)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资产证明;
  (八)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九)业绩证明(附施工合同、验收单和奖励证明等复印件)。
第四章 审核审批
第八条   未取得施工资质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可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第九条   新组建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过去确已从事多年造林绿化工作,须凭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附施工合同、验收单和奖励证明等复印件)方可申
请造林绿化施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