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第八合同项目部
夜间施工方案
随着天气的降温和第三季度的结束,吕梁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已经到了最后冲锋的时刻,白天的有效施工时间越来越短,为了保证节点工期,顺利完成建管处下达的施工任务,合理有效的组织夜间施工已经成为我们和时间赛跑追赶工期的必要途径,因此,我标段制定了如下夜间施工方案:
一、夜间施工计划
桥梁工程
目前,剩余桩基8根,承台10个,桥台4个,墩身13个,盖梁20个,计划10月31日之前完成,T梁剩余184片,计划11月30日之前完成.
桩基施工:磨湾1#桥,剩余2根桩,9月28日完成,磨湾2#剩余6根桩,计划10月5日完成,右2#采用两台钻机,对角施工,以加快施工进度;
承台施工:再增加一支6人的夜间突击队,检桩合格后,24小时不间断作业,36小时之内,必须完成一个承台,计划10月10日完成,敦促承台加速施工,避免影响墩身施工进度;
桥台施工:4个桥台,工序复杂,要求平行作业,待检桩合格后,6天之内,全部完成,计划10月10日完成,施工中,磨湾2#桥左0#台优先施工,保证架梁畅通;
墩身施工:承台施工完成后第2天,必须开始墩身施工,24小时不间断作业,计划10月20日完成13个墩身;
盖梁施工:再增加2支6人的夜间突击队,24小时不间断作业,加快盖梁施工,特别是架梁方向的盖梁施工,必须优先,计划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盖梁施工。
T梁预制和架设:再增加2支8人的夜间突击队,增加一个由4人组成的机械维修养护小组,24小时不间断作业,24小时蒸养不间断,保证快速制梁、快速架梁,计划至9月30日,完成制梁112片,至10月31日,完成制梁205片,至11月30日,完成制梁280片。为保证制梁、架梁的顺利进行,再增加运梁车一套,制梁台座五个,存梁区一个。
路基工程:计划9月30日,土方工程完成。
隧道工程:磨湾2#隧道左洞剩余75米,计划10月20日贯通,右洞剩余120米,目前换拱施工已完成,计划10月31日贯通,磨湾1#隧道的电缆沟、洞门墙等计划10月5日完成。
以上工程量,夜间施工将完成不少于35%的工程量,11月份开始,随着室外温度的降低,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将不再组织夜间施工。
二、夜间施工措施
1、施工组织准备
项目部成立夜间施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宿 斌(项目经理)
副组长:陈 涛(项目常务副经理)
纪 真(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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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荣(项目副经理)
三伏天什么时候结束魏国院(项目副经理)
李旭峰(安全长)
于连山(项目副总工)
成 员:刘江鸿、杜乐乐、郭东成、刘庆东、张冰、赵海磊、专职安全员、值班工班长
2、对需要夜间施工区段内(塔吊等)照明设施进行安装及逐一检查。做到施工时照明设施能够正常工作、无照明死角,并准备备用电源。
3、搞好“三宝”的利用和“四口”的防护,洞口临边、结构上四周临时周边,包括基坑内临时降水坑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因为光线不足、个别工人对现场不熟悉、工人困乏。所以对“三宝”“四口”的使用防护意义重大。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尽量远离夜间施工区段,对拆模出的模板、对拉螺杆、钢管以及钢筋不得乱抛乱丢。不得摆放在临时通道附近。
5、临电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架设,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手持照明灯具和潮湿场所的照明要用低压电源。线路走向要提前进行梳理,不得私拉乱接。防止夜间施工的安全隐患。
6、在夜间施工前,排好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材料接收人员。防止施工时无人管理的现象。
7、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项目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李湘 二胎8、加强夜间噪音、光源处理。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10、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11、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犯罪片三、夜间施工临电安全措施
1、接地与接零保护措施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器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应采用TN-C-S系统,对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在每个分配电箱处打入接地装置,再接上保护零线。接地体应符合规范要求。
2、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了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每台用电设备都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现场照明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或接地。单位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澎澎
2.4m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隧道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对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的电缆,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配电线路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无防护措施穿越道路。
四、各工种夜间主要施工安全交底:
4.1 土方工程
(1) 夜间挖土方要有充足的照明;
(2)人工挖土方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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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要过猛;
(4)机械挖土,不要在输电线下工作,配合拉铲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作业。
4.2钢筋工程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4).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4.3模板工程
(1).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遇六级以上的大风雨,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4.4混凝土工程
(1)施工场地内要有充足的照明;
(2).采用罐车运输混凝土时,罐车照明要好,刹车要灵活,施工场内要保持畅通;倒车放料时要有专人指挥。
(3).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五、夜间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基本原则
1、1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宜安排夜间施工,杜绝为赶工而盲目安排夜间施工;严禁极端
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
1、2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3制定落实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2、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事先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认真做好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组织及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到位。严禁安排体弱、带病、疲劳以及其他不适合夜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夜间施工。
4、严格夜间值班与巡查制度。夜间施工中,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质量安全主管人员与值班电工应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夜间当班的质量员、安全员必须自始至终在岗。
5、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隐蔽工程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加强自检,并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用电安全。夜间施工时,保证施工场地照明充足,施工用电设备有专人看护,必要时应配备发电机,以备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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