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翼领航旺铺通全业务套餐登记表格(HFF)A
  ISO: ZQKH/F/JL/A/0/ZQ-004-2013
*企业全称
*安装地址
                                                               
*联系人
*
E-MAIL
*企业执照
证件号码
工商执照注册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其他证件号码
*联系人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其他证件号码
*担保方式
担保人担保  担保人名称:
现金担保  担保金额:
*担保人
证件号码
工商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其他证件号码
其他信息
  *帐单地址
同安装地址
新帐单地址
  *付款方式
 
 
银行账号:
一次性费用付费方式
柜台付费
帐单付费
  *固话查号方式
公开
不公开
后付费组合套餐申请信息(请在以下需要的项目内打“√”)
包含内容
移动电话
套餐价格(元/月)
189
129
159
189
389
489
套餐类型
本地通话
长市漫通话
语音通话 (分钟/)
2000
660
900
1200
2600
1590
国内上网流量(M/)
800
120
2GB
手机上网不区分本地/国内漫游,国内漫游不含港澳台,首月全量赠送套餐内上网流量。
点对点短信(/)
200
180
彩信(/)
18
国内WIFI时长(小时/)
30
120
超出套餐后资费(/分钟)
本地0.10; 直拨国内长途0.20; 国内漫游主叫0.35;
0.15(国内通话,不含港澳台)
申请的当月语音资费
(/分钟)
增值额度赠送 (/)
15
流量自动升档
副卡套餐
2  1  需要
免费接听范围和超值赠送
10G容量189邮箱
2G容量189邮箱;
全国接听免费(不含港澳台);来电显示;
说明:新用户申请参加本活动的,自用户入网当日至月末期间(入套餐首月)
1. 免套餐月租和功能费,全国接听免费(不含港澳台);
2. 赠送所入套餐内的手机上网流量,超出后按照标准资费0.0003/KB计收。
3. 赠送所入套餐内的手机WIFI全量上网时长,超出后按照标准资费计收。
4. 在此期间开通的《增值业务额度可抵扣范围列表》中的增值业务均免收当月的月功能费。
宽带加装包
无限包月拨号宽带
后付费加装包说明:用户在办理移动套餐后,可自主选择最多叠加1线宽带加装包,不再享受其他宽带优惠。
付费方式(二选一): 
  月付  130/
  年付  1500/
加装包内容
非光网覆盖地区(拨号宽带,ADSL接入方式)
上行512K/下行4 M
光网覆盖区域(拨号宽带、含FTTH接入方式)
上行2 M/下行20 M
1. 一次性费用:新装月付用户,需支付一次性接入费用310/线,含手续费。
新装年付用户,需支付一次性接入费用10/线,含手续费。
2. 首月资费:套餐受理安装完工后,至次月一日套餐生效期间:
非光网地区,上行512K/下行4M拨号宽带,按照标准资费2,按天收取费用。
光网地区,上行2M/下行20M拨号宽带,按照标准资费1.5,按天收取费用。
3. 拆机当月资费:拆除的当月,全额收取套餐费。
副卡套餐
月基本费
(/)
包含内容
国内通话
(/分钟)
接听免费
超值赠送
5
共享主卡套内优惠(不含增值额度);
每张主、副卡本地主叫内号码免费时长:300分钟/月。
0.15
国内
来电显示;
189邮箱
1、适用于129元及以上档次套餐叠加,一张主卡至多叠加二张副卡。内号码包括参加本活动的一张主卡和叠加的副卡号码。
2、副卡套餐生效后,各副卡需确保正常使用语音(每月主叫通话大于等于5次(含套餐内免费通信量,不含拨打免费特服号码,以通信详单为准)和上网业务(每月使用过1次及以上手机上网(含 EVDOcdma1x、黑莓))。
3、未享受过单独额外补贴受协议期约束的副卡,如连续6个月未正常使用上述语音或上网业务,则第7个月系统将统一回收该副卡号码,副卡套餐自动失效。
移动促销优惠:话费补贴
赠送话费总金额()
自购移动终端型号:短信套餐
         
话费补贴版相关说明:
话费赠送自成功申请的次月起生效。生效后,若当月基础套餐内主卡手机产生过5次及以上手机主叫通话的(含套餐内免费通信量及互打免费优惠,不含拨打免费特服号码),则当月可享受相应的赠送话费,在开账计收时进行赠送话费的抵扣。
若上述手机主叫通话不足5次的,则当月不可享受话费赠送,之后也不再补赠。
套餐生效后首月赠送金额()
月赠送金额(/,23个月)
赠送话费使用说明:
话费赠送分为二部分,其中:生效后首月赠送话费于活动生效后的第一个月赠送;此后23个月分月赠送话费指自活动生效后的第2个月至第24个月逐月向客户等额赠送。赠送的话费仅在规则有效期内用于抵扣套餐内手机除国际长途/漫游费、台港澳长途/漫游费及SP/CP费用之外的费用。限赠送当月使用,不累积、不兑现、不转存,不能抵扣之前各月产生的欠费。且无法使停机号码复机。
移动套餐补充说明:
1. “国内上网流量”支持CDMA1XEVDO网络接入方式,包含CARD-CARDWAPBREWJAVA上网方式产生的本地和国内漫游流量(不含信息费)。客户每月实际使用的手机上网流量低于或等于套餐内包含流量的,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2. “国内语音”包含本地拨打本地电话、本地拨打国内长途(不含11808)、国内漫游直拨国内电话。语音资费不含声讯信息费用。超出部分参见套餐“国内通话超出后资费”。
3. WIFI上网以主副卡套餐内手机号码作为账号,获取动态密码短信通知,登录中国电信无线宽带(WLAN)网络。用其它客户名使用无线宽带,不享受主卡套餐内WIFI上网优惠。客户每月实际使用的上网时长(本地和国内漫游)低于或等于套餐内包含时长的,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超出部分按标准资费收取。客户在不同场合使用移动无线上网时,可能会有上网速度不一致和网络繁忙时暂时无法连接的现象产生。
4. 短信:包含国内(不含台港澳)点对点短信发送条数,超出后按标准资费计收。
5. 彩信:包含多媒体消息发送条数(不含台港澳)。彩信支持丰富的媒体功能,能够传递功能全面的内容和信息,包括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各种多媒体格式数据。多媒体消息业务以WAP 无线应用协议为载体,通过中国电信的CDMA数据网络,传送包含文字、图像、声音、数据等各种多媒体数据的信息。超出后按标准资费计收。
6. 所有“国内接听免费”、“本地拨打国内长途”、“国内漫游直拨国内电话”、“手机上网国内漫游”、“WIFI上网国内漫游”均不包括台港澳。
在用客户参加本活动的,若变更前的原套餐资费标准为次月生效模式的,则变更当月至本活动套餐资费标准生效期间,仍维持原套餐资费。在此期间,本活动开通的《增值业务额度可抵扣范围列表》中的增值业务及自行选购的其他增值业务(原套餐中不包含的)按该业务产品的标准资费计收。
7. 流量自动升档说明:长市漫129159189389套餐,客户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超过主卡套餐内包含的流量后,开始按标准资费计收,当计费到达50元时, 此后所产生的流量至800M均按50元计收,不再另行收费;800M以上部分按照标准资费计收。长市漫489套餐,客户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超过主卡套餐内包含的流量后,开始按标准资费计收,当计费到达30元时, 此后所产生的流量至300M均按30元计收,不再另行收费;超出300M部分继续按标准资费计收,当计费到达50元时, 此后所产生的流量至800M均按50元计收,不再另行收费;以此类推,直至享受100元包含2GB流量后,优惠终止。2G以上部分按照标准资费计收。
8. 本规则未注明的其他资费按现行有效的标准资费计收。
9. 本套餐手机上网费用分别为每月封顶1000,包含CDMA 1X/EVDO/WLAN费用,不含套餐的月基本费、短信、彩信、语音以及其它增值业务的费用,且在1000元封顶范围内,每月最多可用20G流量,超过流量之后,系统将自动为客户暂停CDMA1X /EVDO/WLAN功能。断网后基于上网类的增值业务将无法使用。无线上网功能在次月初自动恢复。若您断网当月要求继续开通无线上网服务,请至营业厅或致电10000号恢复上网功能,当月新产生的流量或时长按标准资费计收,不再享受套餐优惠,次月仍然执行封顶断网措施。
10. 增值额度赠送:可用于抵扣《增值业务额度可抵扣范围列表》中可选包月基本费。抵扣不足部分不退还,不折现,超出部分另行收费。客户可选择《增值业务额度可抵扣范围列表》之外的其他天翼套餐相关可选包,不享受增值业务额度抵扣,其他可选包内容及月基本费详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G套餐可选包营销规则》,客户选择相关可选包的,还需遵守该规则的约定。
  固定电话加装包:         线
用户在办理移动套餐后,可自主选择叠加最多3线固话加装包,可享受移动主套餐和3线固话加装包之间,本地通话免费优惠。
套餐类型
本地话费加装包
国内长途话费加装包
费用
月付()
30
40
60
年付()
360
480
720
内容
包含通话分钟数()
本地通话200 分钟
本地通话350 分钟
国内(含本地)通话600 分钟
超值赠送
来电显示
来电显示、商务七彩铃音功能
超出套餐后的资费(/)
0.1
0.1
0.15
1. 一次性接入费:新装月付用户,需支付一次性接入费用310元手续费/线。新装年付,需支付一次性接入费用10元手续费/线。
2. 入套餐首月资费:套餐受理完工后,至次月一日套餐生效期间,按固定电话标准资费收取费用。
3. 拆机当月资费:从办理拆除的当月一日起,至业务受理成功之日期间,全额收取加装包费。
4. 即多个同名同址的固定电话,在合并帐户的情况下,可共享套餐内赠送的通话分钟数。
5. 其他未列明的各类资费,按国家和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的标准资费按实另行计收。
可选优惠――申请信息(请在以下需要的项目内打“√”)
本地国内直拨长途话费包(*)
固定电话
0//线  固定电话的国内直拨长途费按0.15/分钟收取。
移动电话
10//线  享受每月本地直拨国内长途(不含台港澳)55分钟/,超出部分按照0.18元收取。
30//线  享受每月本地直拨国内长途(不含台港澳)200分钟/,超出部分按照0.15元收取。
天翼旺铺功能包Ⅱ
移动电话
15//线  包含天翼旺铺助手月功能费,平台150条。(增值额度可抵扣)
综合办公功能包
移动电话
15//线 包含综合办公月功能费,30M手机国内流量。(增值额度可抵扣)
国际直拨 长途    优惠包  (不含手机漫游)
(*)
1//线
(移动电话)
1//线
(固定电话)
可选包内容:选择国际及港澳台长途优惠的,国际、港澳台直拨长途费按标准资费的30%收取,但高结算国家按标准资费收取(高结算国家名单具体附后)
不能享受3折优惠的国际、港澳台直拨长话高结算国家名单:
法属圭亚那、圣卢西亚、瓜德罗普岛、马约特岛、莱索托、爱沙尼亚、马里、摩洛哥、保加利亚、肯尼亚、缅甸、刚果(金)、叙利亚、安哥拉、尼日利亚、比利时、塞内加尔、瑞士、卡塔尔、白俄罗斯、吉布提、朝鲜、列支敦士登、格陵兰岛、阿森松、西萨摩亚、厄立特里亚、马绍尔岛、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瑙鲁、纽埃岛、诺福克、东帝汶、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圣赫勒拿岛、瓦利斯和浮图纳、迭哥伽西亚、几内亚比绍、所罗门岛、托克劳岛、古巴、库克岛、福克兰岛、索马里、图瓦卢、瓦努阿图
国际
直拨长途定向优惠包(含手机国内漫游拨打,不含港澳台)
(*)
12//线 (移动电话)
12//线
(固定电话)
享受每月本地直拨和漫游时国际长途直拨分方向优惠。
呼叫目的地
可选包
(元/月)
超出后直拨长途优惠
资费单价(元/分钟)
台湾、香港、澳门
12
0.5
美国(含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不含其他代码为“1”的国家和地区)、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新西兰、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冰岛、巴拿马、马里亚那岛、百慕大岛、马拉维、玻利维亚、哥斯达黎加、巴林、科威特、文莱、塞浦路斯、老挝
1
其它国家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6秒按0.8元计费
以上资费可适合固定电话的本地拨打、移动电话本地拨打、移动电话漫游拨打,拨打方式均是直拨方式。该可选包申请和取消的当月,次月生效,优惠资费自次月一日开始享受,收取整月可选包费用12元。受理当月按照用户原资费计费。
可选包优惠说明
1. 可选包只限参加基础套餐的固定电话和/或移动电话选择,同户名同地址的其它电话不能选择。同一电话不可重复选择同一可选包。除特别注明外,上述可选包免除一次性费用,超出可选包优惠部分的通信费用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2. 选择本地国内直拨长途话费包10元、30元用户, 不可同时申请,可选包次月生效;申请当月,免收可选包费用;首月赠送55分钟、200分钟的本地国内长途直拨通话时长,超出部分按照0.7/分钟收取,赠送的话费限当月使用不按天折算(每用户在套餐协议期间,只能向上变更一次的该类可选包) ,次月享受所选择可选包的单价。(首月赠送长途话费,不可抵扣1790911808、亲请长话的长途话费)
3. 选择本地国际直拨长途定向优惠包(含手机漫游)的用户,当月申请,免收可选包的费用,次月1日生效,全额享受内容。
4. 叠加可选包后,收到确认短信即生效。上网流量或短信发送情况,可在网厅查询。
用户特别关注:
1. 本规则中,移动套餐有效期为24个月,宽带加装包有效期为12个月,固定电话加装包有效期为12个月,自客户参加本套餐次月1日起算。规则有效期满,客户可提出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并办理相应手续。
客户办理基础套餐等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套餐优惠(含加装包和可选包)终止。客户可以选择参加所在时刻有效的天翼套餐或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推出的其他电信营销活动。
客户未办理业务变更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在客户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客户的通信服务,将继续按本规则约定的基础套餐资费标准(不含终端补贴或话费赠送)向客户提供通信服务。
若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能向客户提供本规则约定的套餐,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客户。
2. 本套餐的宽带,可支持最多5台终端同时上网,共享加装包提供的基础带宽,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使用超过规定数量的电脑同时上网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保证通信质量并有权中止用户宽带账号的接入服务。
3. 若已参加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其他营销活动、且仍在营销规则有效期内的客户,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不能参加本活动。
4. 有历史欠费的客户不得参加本次套餐活动,付清欠费后方可参加。
5. 客户自愿选择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CDMA UIM卡。CDMA业务使用期间,客户若发生UIM卡遗失、被盗、人为损坏等情形,可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申请办理暂时“停机”、“补卡”或“换卡”业务,补卡或换卡按标准资费收取相应费用。
6. 客户使用购机补贴所购买的手机终端设备,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凭客户签字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登记单》、购机发票和《手机保修卡》,由终端设备厂商提供 “三包”服务。客户手机终端设备发生遗失、“三包”规定以外的损坏等情况,导致该终端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由客户自负终端设备,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因此而减免业务费用。
7. 客户自购CDMA终端设备参加套餐的,因终端设备导致CDMA业务无法继续使用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因此而减免业务费用。
8. UIM卡启用后,请及时修改客户密码并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密码办理的各类业务,均视同客户亲自办理。
9. 本规则有效期内,因客户原因退出本活动或导致本活动提前终止的,客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及违约金,并根据所选套餐支付4个月的套餐月基本费作为提前退出违约金。享受过一次性费用优惠的,须补足相关优惠。享受过终端补贴或话费补贴优惠的,需全额支付已领用的终端补贴或话费补贴费用。套餐(含可选包)优惠终止,套餐内产品恢复标准资费。
10. 用户应当妥善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为其免费提供使用的终端设备,因用户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用户应承担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用户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赔偿与损坏设备等值的金额。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用户不得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免费提供的设备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将上述设备用于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业务中,一经发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服务。用户不再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宽带业务时,须归还该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可用或者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全额支付已领用的设备费用(网关:400元个,光网络终端(ONU,适用于FTTH接入用户)1200元个)
11. 业务使用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12. 本规则有效期内,参加本活动套餐的相关业务如办理过户、停机保号或业务注销(拆机)手续的,视为因客户原因退出本活动。
13. 客户应按时足额缴纳电信费用,逾期不缴纳相关费用,客户将按照所欠费用每日支付3‰的违约金。客户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未缴纳电信费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可对客户的业务作暂停提供服务(停机)处理。
14. 如果因客户欠费等属于客户责任的原因,参加本活动套餐的手机被暂停提供服务(停机),停机期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继续按月出帐,收取客户所选择的月基本费及购机补贴版的非活跃补差费用;参加话费赠送版的,当月话费不予赠送,今后也不再予补足。停机之日起满60,客户仍未缴费或导致停机的原因未消除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服务(拆机)。停机期间,预存话费不予返还。客户停机当月即刻复机,预存话费可以补返;非停机当月复机,预存话费不再补返。
15. 本规则有效期内,因客户原因退出本活动或导致本活动提前终止的,客户应结清之前已使用的费用及违约金,并根据所选套餐支付4个月的套餐月基本费作为提前退出违约金。享受过一次性费用优惠的,须补足相关优惠。享受过终端补贴或话费补贴优惠的,需全额支付已领用的终端补贴或话费补贴费用。套餐(含可选包)优惠终止,套餐内产品恢复标准资费。
16. 本规则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2008/A)》的补充协议,本规则相关条款与上述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规则条款为准。以客户在本《2013天翼领航旺铺通全业务组合套餐登记表格》上的签章,视为客户确认及接受本规则及上述协议的证明。
1. 请认真、正确填写登记表中的每一项,其中带*项必须填写。
2. 非本地户籍的个体企业用户,申请参加本套餐的,需在担保人担保(本地人担保)或现金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中任选其一。选择现金担保方式的,一次性费用必须实行柜台付费。
3. 经办人为经企业授权,办理申请参加本套餐手续的企业内部员工。
4. 联系人为经企业授权,在业务使用期间,有权办理相关业务申请/变更手续的企业内部员工,如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的客户经理。
5. 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政企客户热线:10000*9
6.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业务办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请您确认本登记单上用户信息正确、真实有效。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今后办理业务变更或注销手续时,需凭办理实名制登记的证件办理。
客户确认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签字:
客户盖章:                                       
                日期:                 
请认真阅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移动电话入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