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合理布局,清洁区和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
一.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
二.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室)。
三.污染区:透析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具体功能;
1.候诊室:
舒适为宜,患者换鞋后进入接诊区和透析室。
2.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衣换鞋后进入透析室和透析准备室。
3.接诊室(区):
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给患者称体重,测量血压和脉搏,确定方案开具药品和化验单等。
4.透析室:
二.应配备供养装置,负压吸引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透析机电源为220伏16安培三孔可靠接地插座,其它为220伏10安培5孔可靠接地插座)反渗水供水接口,废透析液排水口。
三.应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没有则透析机应具备相应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血液回到患者体内。
四.配备操作用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7本布局5.透析准备室(室):
一.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Ⅲ类环境。
二.用于准备透析中的药品。
三.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
6.水处理间:
一.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要求,地面应做防水及地漏。
二.水处理间应通风良好,室温合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三.水处理机用自来水供应应充足,压力符合标准,入口装压力表。
7.库房:
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Ⅲ类环境标准,干湿分开。
存放透析器,管路,穿刺针,透析液等。
8.污物处理室:
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等。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
9.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
设计规划透析室格局参见;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SOP)2010版
格局规划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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