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进冀(廊)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须知
一、原件资料:
1、外埠进冀(廊)企业投标备案申请表(三份),表头盖企业公章(附后);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后);
3、进冀(廊)负责人身份证;
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进冀(廊)建筑业企业承诺书(附后);
6、出省(市)介绍信(省外企业由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本省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拟进冀(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拟进冀(廊)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专职)、造价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一致的有效证件(有效期三年,无单位名称及超三年未年检的提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10、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近三年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
11、企业注册地省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领域清欠管理部门开具;清欠证明须先到廊坊市清欠办备案)
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县、区邀请招标工程,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开具证明。内容包括:工程招标形式、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13、河北建设网申报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资料,并打印《投标备案申请表》(河北省内企业不用申报)。
14、《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河北省内企业不提交)。
二、复印资料:
以上资料用A4纸按上述顺序,打印目录、复印(每页盖企业公章、第1、2、5、6、10、11、13条不需复印,留存原件)、表格由企业依实逐项填写,盖章或印鉴要齐全并不得漏项,复印件须清淅、
可辨,以上资料用拉杆文件夹装成册。
三、受理时间:
企业委托人及进冀(廊)负责人本人执身份证在投标报名时间段内办理手续。
:、5265285施工员证
外埠进冀(廊)企业投标备案申请表
(此表涂改无效)
外埠进冀(廊)施工企业投标备案流程图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