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吉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张国栋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吉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新兴街哈达齐工业走廊1委21-37)1101室。法定代表人:张吉兴,职务董事。被执行人:张国栋,*,1987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黑龙江吉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张国栋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1日作出的****...
2024-01-06 3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