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病人家属诉救护总站宣告死亡不当致抢救迟延请求赔偿案评析...
一起病人家属诉救护总站宣告死亡不当致抢救迟延请求赔偿案评析[案情] 原告:汤学英,女,1952年9月2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农垦运输处退休职工,住所地在淮安市富康园2幢604室。被告:淮安市救护总站。(以下简称救护站)法定代表人:张登金,救护站站长。2000年7月15日21时许,原告的丈夫高士彦昏倒在家中卫生间。原告家人发现后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被告救护站的医生方仁与一名护士赶到原告...
2024-09-29 2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