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王洪波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
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住所地福建省浦城县兴浦路213-1号、213-2号。负责人:宋颖,职务: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崔艳玲,*。被告:王洪波,*,1990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浦城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浦城县支行)与被告王洪波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立案...
2024-01-25 3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