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频、调压
第一章 电力系统调频第一节 系统频率标准 1.1 福建电网及华东电网并列运行时,频率调整按《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执行。标准频率为50 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50±0.2赫兹,超出50±0.2赫兹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的允许持续时间为:超出50±0.2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在正常情况下,发电机组AGC投...
2024-03-05 22 0
第一章 电力系统调频第一节 系统频率标准 1.1 福建电网及华东电网并列运行时,频率调整按《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执行。标准频率为50 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50±0.2赫兹,超出50±0.2赫兹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的允许持续时间为:超出50±0.2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在正常情况下,发电机组AGC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