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为什么要发人防战备应急包
【公布日期】2008.06.11
【字 号】杭政办函[2008]218号
【施行日期】2008.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2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城区防汛防台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城市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积水内涝、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市救灾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所属的原则组织实施防汛防台工作。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共同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二)开展市政、公用、交通、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落实防汛防台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及构筑物、行道树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组织开展城市低洼积水地区的排涝。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级防汛防台机构。
  1.市城区防指组织机构。市政府设立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城区防指),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办、林水局、建委、气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房管局、人防办、城管执法局、旅委、环保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电力局、工商局、经委、贸易局、安全监管局、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城建投资集团,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钱江新城指挥部、地铁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消防局,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市城区防指下设市城区防汛防台
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区防办,设在市城管办),主任由市城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区政府,市建委、城管办、交通局、房管局、经委、贸易局、城建投资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分管领导组成。
  2.市城区防指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城区防汛防台和险情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城区防汛防台政策和制度,完善城区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以及有关协调工作。
  3.市城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城管办:负责道路(已接收管理)、大型桥梁、高架桥、隧道、市区河道和环卫设施的防汛排涝、防台度汛工作;督促落实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范处理措施,确保安全;在市城区防指的领导下做好市城区防办的日常管理工
作。
  市建委:负责部署和组织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防汛排涝和防台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工地的安全;按要求做好防汛防台抢险设备、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
  市林水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城区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全市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洪抢险信息处理,提供洪水预报调度和防洪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决策;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遇重大险情负责联系部队、武警,组织特别应急救援队伍,支援城区防汛防台和救灾工作。
  市城建投资集团:负责排水泵站和管网、供气、供水、热力、公共交通、天子岭废弃物处理总场、城市河道配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市政公用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公共交通运行顺畅,视情提前做好城市河道的预排预泄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物资、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等的准备工作;负责落实公交车辆,用于市城区防办临时指挥所的应急指挥保障。
  市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建设(房管)部门做好城区危旧房(含拆迁工地)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城区做好全市园林、文物的防汛防台抢险、古树名木的加固和树木倒伏后的清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负责市属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并督促各区做好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抢险工作;充分发挥“96110”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受理并处置城市基础设施类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组织抢险的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市旅委: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工作,适时关闭景点,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对汛期、台风期可能发生的有害有毒物品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处置工作,
并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受灾地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