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银行专户管理试行办法
工程项目银行专户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结合我办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以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一章 银行专户的开立
工程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xxx区内银行机构设立中标工程项目的银行专户,专门用于本工程项目资金的收付。中标工程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均划入开立的银行专户,账户由施工单位和我办共同监管。为便于资金管理,中标单位开立专户的银行应与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一致。
施工企业是项目银行专户监管的责任主体,在开立银行专户时,需根据企业情况办理企业网上银行授权支付,或采用预留印鉴等银行账户管理措施,确保项目专户资金由施工企业内部审核后方可授权支付,落实对银行专户的管理责任。严禁把网银盾等证书介质或印鉴直接交由工程项目部管理。
如何办理网上银行施工企业开户时须向开户银行和我办提交书面授权书,同意我办有权查询专户资金使用情况,或由我办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授权开户银行每月定期向我办报送资金收付账单(包括收付款人、金额、支出用途、支出依据等)。
第二章 专户资金管理
施工企业必须对专户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确保专户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严禁挪作他用。施工企业须制定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内部流程,明确企业审批负责人,并在开立银行专户时报开户银行和我办备案。
工程款必须优先保障工人工资。施工单位每月须将上月经工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确认的工资清单报我办备查。工人工资由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初审后报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发放。工人工资应每月定额发放,但在专户中开支的工人工资实行额度控制,其中房建项目每月工人工资总额最多不得超过当月进度款的25%,市政及其他项目每月工人工资总额最多不得超过当月进度款的20%,超出部分由施工企业自行解决。使用现金直接发放工人工资的,必须由项目经理在工资表上签名确认报我办同意方可从专户提取现金,并由项目经理监督发放。
项目部使用专户资金支付工程发生的各项费用时,应提供供贷合同、租赁协议、劳务合同、分包合同、或其它有效支付凭证,报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通过网上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