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古典文学
浅谈孟子的“易子而教”之说
朱亚妮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孟子在长期教育实践中积累丰富的教育经验,其中“易子而教”教育思想发人深省。此理论在陈亢“君子之远其子”的基础上产生,寄予孟子对家庭教育中为避免“父子相夷”深刻思考,对解决当代现实社会中家庭教育问题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孟子;家庭教育;易子而教
作者简介:朱亚妮(1992.3-),女,汉族,甘肃平凉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先秦两汉。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2-076-01
纵观古今,家庭教育作为人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其独特的社会地位,逐渐成为每个家庭不可
回避的问题。对此古人有比较深刻的探索与研究,且成果显著。其中“易子而教”作为孟子提出的一种家教方式,却因历代注解家未充分考虑到孟子思想实际,使得对其内涵诠释不同,对其价值有所质疑。现追溯其理论源头的基础上,对具体文本内容加以分析,探讨孟子“易子而教”内涵及现代价值所在。
一、“易子而教”理论的形成
孔子时期,出现“君子之远其子”理论主张。《论语•季氏》记载道:陈亢怀疑孔鲤可能因父子关系而“有异闻”,便向其探求真相。当他了解到孔子对伯鱼与其他人的教育无异时,便“退而喜”,然后说道:“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1]按照常理来说,由于亲情关系的缘故,父亲多会偏袒儿子,作为圣人的孔子,却以“学诗学礼”而“远其子”的家庭教育方式教授儿子,可见其意义所在。“君子之远其子”之说可视为“易子而教”的理论源头。
“易子而教”之说最早在《孟子•离娄上》中有所记载: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子不教父之过孟子曰:
“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详莫大焉。”[2]
即在陈亢“君子之远其子”家庭教育理论的基础上,孟子提出“易子而教”之说。爱之深,责之切。子女在接受父母正道正理教育时,或因其父母不以身作则,或因性格使然,使得“以正不行”,父母如何反应呢?“继之以怒,则反夷焉”,“反夷”是反过来伤害感情。“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即父母教育子女,必然希望子女品德优良,学己所教之“正”,但或因条件所限,父母不能做到所教的一切。因而,孟子主张“易子而教”,这样就可以避免父母与子女之间求全责备,伤害感情。张居正曾讲评此章说:“君子之于子,亲教则势有所不行,不教则情有所不忍,所以古人就中斟酌,务求两全,我有子必使之师事他人,人有子亦许之从学于我,恰似相换易的一般,是以教行而德成也。”[3]所以“易
子”让别人来教,既能使教育得以正常进行,又能避免父子之间伤害感情。
二、“易子而教”的内涵辨析
“易子而教”之说在推行以来,古今学者对其具体内涵一直争论不断。主要集中于“子”字之上,分为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其“子”即为普遍意义上的子女,其内涵如《孟子注疏》中解释为:“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4]即从某种程度来说,孟子所谓的“易子而教”,已被简单而笼统地概括为交换双方子女而进行教化。今人杨伯峻、史次耘等人亦遵循此说。
然而,父母教育子女乃是天经地义,而面对“君子之不教子”,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便出现了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子”即为“不肖子”。追问缘由,阎若璩《释地又续》云:“古人文字简,须读者会其意所指,
如‘君子之不教子’,子谓不肖子也。犹《左传》叔向曰‘肸又无子’,子谓贤子也。不然,当日杨食我见存。观孟子直承曰‘势不行也’,则知丑所问,原非周公之于伯禽,孔子之于伯鱼一辈子言矣。”[5]由焦循此言知,孟子“易子而教”之法,并非适用于所有子女,而是针对不良子女的家庭教育方法。笔者同意此说,从孟子对公孙丑“君子之不教子,何也?”的回答中可以窥探到缘由。孟子认为“君子之不教子”,是因为情势行不通,何种情势行不通,最主要的是“以正不行”。一般来说,教者亲自以正道正理教授子女,肖子多会欣然接受,效果即为“以正行”,而不肖子多会出现“以正不行”的结果,从而教者“继之以怒”,结果“父子相夷”。为了避免发生“父子相夷”、
“父子善责”的家庭悲剧,则“易子而教”理论就应运而生了。
因为“子不教,父之过”,特别针对不良子女,在教育途径局限的古代,“易子而教”是一种有效家庭教育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都是合理的。而近年来,湖南电视台的《变形记》栏目,即为现代版的“易子而教”,深受观众喜欢。可见,此教育思想依然适用于现当代,对于解决当代家庭中不良子女教育问题依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注释: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176.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163.
[3]陈生玺.张居正讲评《孟子》[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212.
[4]赵岐,孙奭.孟子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06.[5]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522—523.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2]阎爱民.中国古代的家教[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3]高鑫.孟子教育思想在当今社会的适用性[J].文教资料.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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