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说服的原理和方法
第一节 态度
人与人、传者与受众、广告与消费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从影响者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就是说服,而从被影响者的角度来看,则是态度形成或改变。因此,要说服消费者,当然要了解消费者的态度形成和改变过程。
一、什么是态度
态度是社会心理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态度一词最早是指身体姿势或身体位置,意为一个人的物理准备状态。后来,态度演变为专指心理状态的术语,特指对一个特定客体反应准备[1]。
关于态度的定义,迄今社会心理学界仍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比较流行的定义是弗里德曼的看
认知成份是由个人对于有关对象的信念构成的。例如,对某品牌产品的态度,包括对产品各种属性的评价,价格昂贵与便宜、质量高低、性能好坏等,对某一个方面的评价就是一种信念。
情感成份是由和这些信念有联系的情绪感受构成的。如喜欢喜欢、愉快不愉快、讨厌不讨厌等情绪体验。
行为倾向是指行为反应的准备状态。如喜欢一种商品,就会想方设法多了解一些,为购买攒钱。
在现实中,人们通常会把它与情感联系起来。但实际上,态度不仅包含情感,还包含认知和行为成份。因此从态度测量的角度来说,要了解他们对客体的态度,既可以测量人们对客体的情感,也可以通过测量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倾向,还可以同时测量态度的三种成份。
二、态度的特点
态度的特点包括:
①对象性。态度的对象性是指任何一种态度都是针对某一特定对象的,这一对象可能是个人、物体,也可能是一个事件。在广告活动中,态度的对象一般是企业、品牌、某一具体的广告、广告模特或广告的某一要素。公众对企业的态度就是所谓的企业形象,公众对品牌的态度,则是所谓的品牌形象,它与另一个重要概念“主观质量”(即消费者对品牌质量的认知),在许多情况下是一致的;广告界流行的术语“美誉度”,从测量的角度来说,就是品牌态度或品牌形象。
②习得性。态度的习得性是指态度是通过学习形成的,并非先天就有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孩子对父母的情感,也不是出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通过出生以后亲子之间的接触逐渐建立起来。这一特点表明,消费者对一则广告、一个品牌建立的是良好还是不良的态度,关键在于消费者接受到的信息是什么,或者说他们学习到什么。
③方向性。态度的方向性是指态度有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也有负面的、消极的、否定的,还有中性的。例如,对一则广告或一个品牌,有的人很喜欢,有的人很讨厌,有的人则无所谓。从这个角度来说,广告界的流行术语“美誉度”是不科学的,因为“美誉度”无论高低,
所指的都是正面的。
④强弱。态度的强弱是指人们对客体的态度有程度之别。例如,对脑白金“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的广告,有的观众深恶痛绝,有的观众只是感到厌烦,还有的观众无所谓。这里,每个人对它的态度有程度上的差别。
⑤稳定性。态度的稳定性是指态度一旦形成,不管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就比较稳定,要改变它不是很容易的。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或一个品牌,不可能今天喜欢,明天就不喜欢了。态度的这一特点,要求在一个品牌、一种产品投入市场之处,一定要努力培养消费者对品牌或产品的良好态度,否则,等到给消费者造成不良印象之后,再去弥补就很困难了。另一方面,在市场营销中,努力争取尚未建立品牌偏好的消费者比较可行,要将具有品牌偏好的消费者争取过来,则很可能是徒劳的。
⑥成的态度之间是和谐的。态度的这一特点是指对不同客体的态度之间是相互协调的。例如喜欢广告中的人物模特,通常就会喜欢该广告,进而喜欢广告的产品或品牌。同样如果一个品牌让人讨厌,消费者一般也很难喜欢该品牌的广告,即所谓“爱屋及乌”。
第二节 广告的说服机制
本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媒体的普及及其在广告活动中的广泛运用,人们对广告活动的说服机制也日益重视。许多广告心理学家、广告理论家开始致力于这一方面问题的研究,并逐渐形成各种各样的理论或模式。
企业形象广告 纵观六十年代以来大约四十年间关于广告说服机制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研究者所倡导的理论模式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在第一阶段(大约是60-70年代)关于广告说服的各种理论均强调情感迁移以及其它非认知因素的作用,而忽视了消费者的信息加工对他们接受广告说服的作用。所以这一阶段的理论模式称为低认知卷入理论模式。第二阶段,即70-80年左右。在这期间由于认知心理学的迅速发展及其对其它领域的冲击,研究者们非常重视信息加工或认知卷入对广告说服的影响,有些研究者甚至直接将认知心理学理论引入广告说服领域。与此同时,非认知因素则被忽视。因此,这一阶段的理论模式称为高认知卷入理论模式。第三阶段,即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有些广告理论家、心理学家开始认识到,单纯地强调非认知因素的作用,或单纯地强调信息加工、认知卷入的影响都不能有效而全面地解释各种广告现象。因此,他们综合前人的研究,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认知加工可能性模式(简称ELM)。本章将对这些理论模式加以介绍。
一、低认知卷入的理论模式
低认知卷入的理论模式多数是在认知心理学诞生之前提出的。因而在这些理论模式中都保留着认知心理学之前各种心理学思想或理论观点的痕迹。更确切地说,这些理论模式多数是被用于解释广告心理现象的心理学理论。
1.强化理论
强化理论是一种比较早的起源于行为主义观点的态度理论。该理论把态度跟环境中存在的诱因或强化物联系起来。认为态度的改变就象新习惯的习得一样,其中必有某种诱因或强化物,这种诱因或强化物通常是某种酬赏如物质奖励、社会赞许等。
在社会心理学家霍夫兰德、贾尼斯和凯利看来,当一个人面对的说服性传播所持的态度与自己已有的态度不同时,就会发生两件事。一是他以自己的态度作反应;二是他按这一沟通所要求的态度作反应。人们是否接受新的态度,依赖于这一传播所提供的诱因。如果传播中所提供的诱因能使人们感到满意,那么人们就倾向于改变自己已有的态度,接受新的态度;反之,人们就可能拒绝态度改变。根据这一观点,广告的说服作用主要取决于广告是否提供奖酬或许诺,以及这些奖酬许诺的大小。
在实践中,根据强化理论向受众作出某种许诺的广告并不少见。例如,图4-2-1也是一则承诺广告,广告标题是:拿回家试用30天,无效只收10元。承诺的内容是:只用30天,平稳降压,不伤肝肾;有效防止糖尿病末梢神经炎、坏疽等并发症;逐步改善中风后遗症肢体活动不利症状;消除颈腰椎疼痛、麻木症状;缓解关节疼痛、灵活腿脚儿。
在理论上,里韦斯(Reeves)提出的独立销售主张说(USP说)强调广告必须给消费者一个强烈的主张或许诺,这与行为主义的强化理论似乎同出一源。可见强化理论虽然是一种较早的理论,但仍有极强的生命力。
图4-2-1 利德仪
根据强化理论,在现代的广告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做呢?首先就是尽可能出产品或劳务所能给消费者的益处,并给消费者予相应的许诺。不过,要注意两点:第一,你的许诺应该是消费者最感兴趣的。换句话说,你不能告诉一个在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说,“你再走一里路,我就给你十两黄金。”而应该告诉他说,“你再走一里路,那里就有水喝”。第二,你的许诺应该有足够的分量。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满身是债而走投无路的人来说,你不能说:“只要你给我好好干活,我供你吃、供你住。”而应该说“你只要帮我好好干一年,我就能帮你还清
债务”。
2.纯暴露理论
著名心理学家扎乔尼克(Zajonc)在1968年提出一种经验性的观点。他认为只要广告暴露让消费者接触到,就足以使消费者对新异物体产生积极的态度。扎乔尼克用一系列的实验研究证实:简单地因为接触,就会导致偏好的产生,甚至在人们还没有对接触的信息进行认知加工时也是如此。在一项研究中,扎乔尼克及其合作者用一系列多边形图形让受试者看一下,然后又成对地呈现给他们,问受试者哪一个他们已看过,哪一个他们比较喜欢。结果发现,即使看过的与没看过的再认成绩没有差别,但受试者还是比较喜欢他们看过的多边形。有趣的是,受试者口头报告的关于他们选择的原因都与是否看过无关,而与诸如形状吸引人有关[3]。1996年吉布森(Gibson)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种观点。吉布森对3对广告采用平衡设计在3大网络频道播出。次日随机访问7600家庭以测量品牌态度、突出性、意识和购买、优惠选择。结果指出,电视广告单一暴露能够改变成熟品牌的品牌态度;单一暴露的可能性效果的范围很大,从非常好到非常差[4]。
按照扎乔尼克的这一理论观点,广告宣传只要让消费者“见到或听到产品”就行了,至于广告说什么、怎么说,消费者是否记住广告、记住广告产品,都是次要的。无论如何,扎乔尼克的这一理论观点是很难让人接受的,不过它也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广告一定要做,至少要让人“见到或听到”你的产品。
3.熟悉性模式
熟悉性模式的基本假设是:广告接触会产生熟悉感,熟悉则引起喜欢。人们在商标、食物以及诗歌、歌曲的研究中都发现这种现象:即较为熟悉东西人们较为喜欢。例如心理学家奥伯米勒(Obermiller)1985年曾随机选用一些音乐旋律作研究发现,受试者认为以前听过的旋律比起没有听过的旋律,他们更喜欢前者[5]。
这一模式十分简单,人们相当容易理解。但它的实践意义仅仅是,要让你的产品为消费者所喜欢,你就要想方设法让你的消费者熟悉你的产品。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解释派送样品、广泛铺货的作用。中央电视台一套昂贵的5秒标版时段广告,其作用在于增加人们对品牌的熟悉性。图4-2-2的三星手机广告,没有关于产品性能的介绍,只是将产品的外观造型显示给读者,其作用只能是希望读者对它产生熟悉感。
图4-2-2 三星手机广告
4.低卷入学习模式
低卷入学习模式最早是由克曼(Krugman)于1965年提出来的(见图4-2-3)。克曼在观察中发现,大多数电视广告的产品都是低卷入类型的[6]。电视本身也是一种低卷入的媒体,与高卷入的印刷媒体广告相比较,受众对电视广告的认知反应比较少,他们较少把广告与人的生活联系起来。在极端低卷入的情况下,人的知觉防御很低,甚至不存在,观众能再认已看过的广告,但不能回忆其内容。
克曼认为,低卷入广告的呈现会引起观众知觉结构的改变,即商标名称的优势增加或产品特征愈加显著。这种知觉结构的微妙变化,增加了观众另眼看待广告品牌的可能性,并
能触发诸如品牌购买的行为事件。然而知觉结构的变化不能直接导致态度的变化。换句话说,知觉结构的变化与态度改变没有稳定的关系,态度是否发生变化只有根据事件的发生才能确定。购买行为的发生是引起与知觉结构变化相一致的态度变化的前提。罗斯(Ross)1982的研究结果为低卷入学习模式提供了支持。该研究利用2241被试完成了共142条广告的测验,为了比较购买水平,两周后又对他们进行电话访问。结果表明品牌偏好的改变与购买一个品牌的增加水平有关,而购买水平又是广告暴露导致的。回忆作为一种测量指标,未能显著地区别购买与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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