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后房⼦怎么处理
现实⽣活中,许多夫妻会因为各种家庭压⼒问题最终选择协议离婚,⽽离婚⼀般都会涉及到房⼦问题,对此不少⼈会提出这样⼀个问题离婚协议书公证后房⼦如何处理?下⾯就由店铺的⼩编⽤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房⼦怎么处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般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续后就具有了法律效⼒,此时对于房⼦的分割肯定是按照协议的进⾏处理。
离婚后私房怎么分割
(⼀)夫妻双⽅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种情形。
⾸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的名字,还是双⽅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夫妻⼀⽅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最⾼⼈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个⼈⼯资还贷,还是⽤双⽅⼯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确能证实,其还贷资⾦来源于个⼈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夫妻⼀⽅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的取得与房屋产权归属有⽆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的购房合同及付款⾏为的结果⽽已。
(五)夫妻⼀⽅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个⼈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
离婚后怎么办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双⽅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使⽤。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另⾏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院民⼀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2)⽗母在双⽅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种情况:在离婚时,⼀⽅突然提出,买房⼦的钱是向⽗母借的,不是⽗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般的做法是,⾸先看另⼀⽅的态度,如果另⼀⽅不承认,法院⼀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进⾏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不能作为第三⼈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可以另案起诉。
(七)房产证上有第三⼈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的名字外,还有⼦⼥的名字,或有⽗母的名字。对此,法院⼀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的申请,将案件中⽌审理,告诉当事⼈另⾏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
分割。
(⼋)婚前双⽅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后双⽅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的名字,另⼀⽅没有写进去。两⼈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不承认另⼀⽅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的前提下,⼀⽅的权益法院是⽆⼒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为,法院也⽆法判决另⼀⽅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协议书公证后房⼦是按协议的内容进⾏处理,倘若房⼦是私房的话,具体的分割处理⽅法可以参考上⾯的介绍。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店铺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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