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先斩后奏处理“安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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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关注》2016年第02期
        1966年11月10日,发生了王洪文等人卧轨拦车的“安亭事件”。张春桥在处理这一事件中的表现极不寻常,这为接下来的各行各业全面夺权拉开了序幕。
       
        周恩来指示不能承认“工总司
        王洪文原本在上海国棉十七厂担任保卫科干部。1966年11月初,他与30多名工人串连发起组织“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并成为头头。1966年11月9日,“工总司”召开成立大会,“勒令”上海市市长曹荻秋等市委领导到场接受批判,遭到曹荻秋拒绝。11月10日,“工总司”以赴京控诉上海市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由,煽动数千众聚集沪宁铁路安亭站,企图强行乘车北上,继而拦截客车,卧轨挡车,阻断沪宁铁路交通30多个小时,酿成震惊中外的“安亭事件”。
        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即向周恩来作了报告。陈伯达根据周恩来的指示,要华东局和上海市委顶住,不能承认“工总司”是合法的组织,不能承认卧轨拦车是革命的行动。
        “中央”决定派张春桥回沪说服工人。因为张春桥既是中央成员,又是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据陈伯达后来回忆,当时并未意识到“安亭事件”的严重性,派张春桥去是他匆匆决定的,所以没有请示。当时主持中央书记处常委工作的陶铸指示:中央不同意工人成立全国、全市性的组织,决不能承认“工总司”和肯定他们的行动。
       
夹春卷事件
        张春桥自作主张进行政治豪赌
        11月12日,张春桥抵达安亭,在大会上当众答应第二天回上海解决问题。11月13日,从下午1点开始,张在上海文化广场与工人座谈,他说:“上海工人起来了,这是好事,这是中央希望的。……上海的工人‘文化大革命’可能走在全国的前面,上海应该创造好的经验。”……张春桥还签字同意了“工总司”提出的五项要求,包括承认“工总司”合法、承认“工总司”上北京控告是革命行动等。这与周恩来等人的意见截然相反,他把处理“安亭事件”当成了一场赌博。
        上海市委对张春桥的行动十分不满。陈丕显曾打电话给陈伯达,提出严厉质问:“一个‘中央’成员,究竟有没有权,不同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商量,就在众组织东局和上海市委的五条上签字?还要不要国家法律?党中央的指示还算数不算数?”在曹荻秋主持的上海市委常委会上,不少同志还当面批评了张春桥的两面派行为。但张春桥说,他向汇报过,并得到了批准。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委只好接受了既成事实。
        其实,张春桥深知“安亭事件”的复杂性,稍有闪失,就有可能殃及全盘。事后他曾对王洪文说:“对‘安亭事件’的处理,中央是有争论的,我参加了。陶铸是反对的。陶铸叫我来,就是想把工人由安亭撤回去。中央对此没有决定,我是提着‘颗郎头’(上海话,脑袋的意思)签字的。我想过,可能弄不好坐班房……处理这件事,要么立一大功,要么犯一大罪。”
       
        支持张春桥先斩后奏
        不过,张春桥赌赢了。11月14日下午,召开有部分常委和“”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会上,肯定了张春桥的做法,说:“先有事实,然后有概念。没有事实,怎么能
形成概念?没有实际,哪能有理论?有时理论与实际是并行的。有时理论先行,但是实际总归是第一位的。工人不先把革命闹起来,哪儿来的几条规定?”他还要陈伯达负责起草一个关于工矿企业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文件。
        张春桥为何敢“先斩后奏”地做出与中央不一致的决定?那是因为,他深知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支持造反派的态度和要把“文化大革命”引向工矿的意向,因而忽出“奇招”,顺水推舟地提供了全国第一个强有力的工人造反派。他的诡计得逞了。
        张春桥搞的这一手可以说是一箭三雕:一是把上海市委置于众的对立面,给市委强加上顽固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镇压众的罪名;二是扶植了反对上海市委的力量——“工总司”,使它迅速扩大,成为搞乱上海的一支主要力量;三是开始为自己培植了一支以王洪文为首的篡党夺权的反革命帮派势力。
        “工总司”的成立,在全国开了一个成立跨行业组织的恶劣先例,从此,上海就出现了大量的之外的各种名目的众组织。这些组织大搞揪斗、炮轰、游行、集会,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冲击和迫害,使上海的局势进一步恶化起来。支持了张春桥对“安亭事件”的处理,也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已从“文化”扩展到其他一切领域,也标志着各行各业“夺权”
的开始。
        (综合《纵横》《回首“”——中国十年“”分析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