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方案
参照《关于公布我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和《阳光市物业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文件精神以及第二次业主大会决议相关内容,经业委会总体运行成本测算,确定“阳光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方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联排及公建:物业费1.90元/平方米/月;
2、高层:物业费1.3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上述物业费标准是参照1号规定的三星级服务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确定的,并于2019年6月20日第二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鉴于近年新增了大量业主,重新提交本次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二、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为大连市住宅物业服务三星级或以上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建筑区划共有部分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配合业委会开展工作,接受业委会的监督。
9、按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
10、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专项维修资金。
11、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和提高,满意率不低于80%。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1、基本要求
(1)保洁设施设备配置合理,工具台账完善;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有分类标识。
(2)合理设置垃圾桶,高层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超过其容量,周边无散落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3)防治鼠害、虫害等有年度季度计划,有措施,有记录。
(4)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做好台阶等重点部位的防滑工作。
(5)建立公共区域宠物活动管理制度。
2、楼内公共区域清洁
(1)楼内大堂、一层候梯厅每日清扫并清拖1次;信报箱每日擦拭1次;大堂玻璃每2周擦拭1次;大堂墙面每周擦拭1次;大堂、一层候梯厅每日巡视保洁1次。
(2)楼道、楼梯地面每日清扫1次,每周清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每周擦拭1次;楼内灯具每半年除尘1次。
(3)电梯轿厢门、面板隔日擦拭1次;轿厢地面每日清扫,隔日清拖1次;不锈钢或其它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护理1次。
(4)天台、楼顶每季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月清扫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
(5)设备机房每月清洁1次,室内无杂物。
3、楼外公共区域清洁
(1)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楼外道路每日巡视保洁2次。
(2)公共绿地每天清洁1次。
(3)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
(4)雨篷、门头等半年清洁1次。
(5)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1次。
(6)垃圾每日清运不低于1次,配有专用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外观整洁;每周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
(7)垃圾中转站5-6月、9-10月每周消杀3次,7-8月每日消杀1次,及时消杀蝇虫,保持外围整洁。
(8)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3日清洁1次水面;每季清洁1次水池池底。
(9)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在2日内清运。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1)设置专职秩序维护人员,5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6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
(3)配备对讲装置或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设备设施完好,能够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在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