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黄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21
【字 号】闽银保监复〔2020〕347号
【施行日期】2020.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黄小琥资料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黄晓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闽银保监复〔2020〕347号
 
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农行福建分行关于黄晓峰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闽发〔2020〕1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晓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分行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