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奔波10年为“杀妻”妹夫洗冤
作者:蓄 水
来源:《百姓生活》2010年第10期
作者:蓄 水
来源:《百姓生活》2010年第10期
2010年春节前,冯连文终于拿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32万余元的赔偿金,这是他被限制人身自由3226天的赔偿。他一度被警方认定为杀妻凶手,县、市、省法院曾3次再审、两次维持原判。而帮助他讨回公道的,是他妻子的宋淑杰。
妹妹猝死,憨厚妹夫屈打成招被判无期
原来,在11月12日,冯连文下班后发现妻子宋淑梅不在家,便和儿子一起寻。冯连文来到自家仓房,看见妻子躺在地上,便喊儿子一起将她抬到屋内的炕上。这时,冯连文发现妻子已经死亡,便哭着向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立即报了案。当晚,警方来到了现场。警方对“人死在仓房,怎么
弄到屋里炕上”的存在怀疑,认定是“杀人移尸”,遂将冯连文父子带到公安局。在审讯中,父子俩遭到了刑讯逼供。
宋淑杰清楚,妹夫冯连文善良老实,平时与妻子相敬如宾。在单位里,冯连文从不说假话。宋淑杰更知道,自己的妹妹在儿子长大、家境日渐窘迫的情况下,曾经多次产生过悲观厌世的情绪,甚至多次服药自杀,都经抢救脱险。所以,宋淑杰认为妹妹自杀的可能性更大。
1997年11月13日,长岭县公安局3名办案人员采取了恐吓和诱逼的手段,强迫冯连文承认自己是杀死妻子的凶手。办案人员在没有证人、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到场,更没有办理尸体解剖等有关手续的情况下,“法医”王某对死者进行了杀人取证工作。尸检鉴定结论是:宋淑梅系被他人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于是,警方抓走了冯连文,释放了冯连文的儿子冯一男。
第二天,宋淑杰来到长岭县公安局说明情况。听了宋淑杰的讲述,公安局领导同意对冯连文取保候审。当冯连文被单位领导和亲人从长岭县看守所接出来时,他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不能站立。
1998年年初,长岭县公安局领导班子调整,某领导为争职位,借“冯连文取保候审”说事,写诬
告信分别寄到了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纪检委,以及松原市委、市纪检委、市公安局等单位。此时,正值全国公安系统开展清理和打击“两保”腐败运动。当年6月3日,冯连文再次被长岭警方带走。
1998年6月12日,宋淑杰提出为冯连文做病理鉴定,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冯连文精神发育迟滞,限制责任能力。
1999年3月25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时,假法医王某出庭作证承认自己不具备法医资格。但在当天,松原市中院对冯连文悄悄地进行了“无期徒刑”的宣判。
伸冤路上,宁肯离婚也不回头
冯连文被判刑送监后,宋淑杰领着外甥冯一男来到吉林省镇赉监狱,见到了正在服刑的冯连文。宋淑杰认为:冯连文作为限定责任能力的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如果我不帮他,那他就要一辈子背上杀妻的“黑锅”。
第二天,宋淑杰便开始上访,多次到省政法委反映情况。她还为冯连文聘请了律师,连同病理鉴定一起,上诉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8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1999年10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一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连文有期徒刑10年。宋淑杰不服,再次上诉。1999年12月,吉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淑杰继续申诉。2000年5月,吉林省高院下达了《驳回申诉通知》。至此,法律程序已经走到了尽头。
就在这时,长岭县公安局两名办案人员来到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调查宋淑杰在冯案的取保候审中是否有行贿行为。随即,宋淑杰被下派到长春市一家基层派出所从事档案整理工作。
在宋淑杰为妹夫申诉初期,她的爱人是律师,非常支持她将这场官司打下去。可就在宋淑杰司法程序已经走到尽头时,她的爱人也感到失望,劝她放手。宋淑杰十分坚定地说:“放不下了,这条申诉洗冤路,我是走定了!”宋淑杰的爱人长叹了一声:“既然你如此固执,那你我也就各奔东西吧。”
2001年,宋淑杰和爱人离婚了。
离婚后,宋淑杰和女儿便搬出了原来的家。因为宋淑杰整天忙于申诉,单位停发了她的工资。这时,宋淑杰又将外甥冯一男带到长春市来抚养,再加上女儿的生活和学习费用,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有一次,在中学同学聚会上,有些同学询问宋淑杰申诉的具体情况,对她冷嘲热讽。
同学们的讽刺打击,深深地戳痛了宋淑杰。回到家里,夜深人静时,宋淑杰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敌敌畏药瓶。随即,她书写了两份遗书,一份留给女儿,另一份留给外甥。写完以后,宋淑杰一口将敌敌畏喝下。这时,女儿神奇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妈妈,我怕你寻死,趁你不注意,将敌敌畏全部倒掉了,换成了白开水。妈妈你不能死啊!你不要怕,还有我呢!”宋淑杰一把将女儿抱住大哭起来。
随着申诉的不断深入,在宋淑杰百折不挠的要求下,吉林省高院决定立案再审。可是,再审时还得需要一笔费用,宋淑杰哪来的钱呢?雪上加霜的是,这时有骗子以推销药品为名,从她手上骗取了准备用来做生意的2.5万元。而这些钱是她从关系好的小学同学那里借来的。这一回,宋淑杰彻底失望了。回家后,她打开6楼窗户准备跳楼自杀。这时,外甥冯一男早已悄悄跟在她后面,一把将她拉住:“姨妈,你为什么还要死呀?我们的生活希望,可全都指靠你呀!”
外甥冯一男的哭喊声,使得宋淑杰打消了寻死的念头。为了筹措再审立案的费用,宋淑杰卖过报纸杂志,做过保姆,当过力工。
10年坚持,妹夫终于被判无罪
尽管冯连文的案件法律程序已经走到了尽头,可宋淑杰并没有因此而死心。
2000年2月17日,吉林省人代会正在长春市召开,宋淑杰来到省宾馆申冤。省人大信访办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上访。这位院长接过申诉状,立即做了批示,并用自己的车将宋淑杰送到吉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很快立案,林瑞阳为什么恨前妻并将这一案件交由办案人于某(后因贪污受贿被判刑6年)办理。
于某接过申诉状看了又看,诡谲地一笑:“这个案子非常好办,我是能够翻过来的。不过——”宋淑杰心领神会,连连点头:“我立即就安排。”
宋淑杰中学同学借了500元钱。然后,她又来到一位朋友开办的饭店里安排于某吃饭。
当她打电话邀请于某时,于某却告诉她,他已经选好了一家饭店。当宋淑杰赶到这家饭店时,于某早已点好了菜。为了这顿饭,宋淑杰花了700元。
第二天,当宋淑杰再次来到省法院立案庭到于某时,于某手拿着省领导的批示,冷漠地说:“这有什么用,啥用没有!”他用手指不停地做着点钱的动作,“想要翻案,那得用这个。”宋淑杰一看,什么都明白了:“法官同志,我已经是倾家荡产了!”于某皮笑肉不笑地说:“没有钱就等通知吧。”
2000年5月26日,吉林省高院下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宋淑杰还是不死心,决定从揭发检举假法医王某取证上打开缺口。
2001年12月17日,吉林省人大举行信访接待会。宋淑杰愤怒地用“冤假错惨”4个字,仅用10分钟时间就控诉了全案事实,并当着省人大领导、省法院审监庭法官和办案人于某的面,揭发了于某“吃拿卡要”的事实。之后,省人大领导质询于某,于某无言以对。吉林省人大领导当即批示,将此案“列入人大监督程序”。
可是,在王某是“真法医还是假法医”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却一拖两年之久。2004年,由省人
大下达了《法律监督意见书》,认定王某不具备法医资格,他的鉴定结论是违法的。
2005年12月,宋淑杰再次向吉林省公安厅领导申请,对妹妹的死因鉴定结论重新复查,并强烈要求由全国劳动模范、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徐利民牵头复查。
复查结束后,专家组出现了分歧意见。最后,专家组以“维持原鉴定”而告终。徐利民在复查现场发现了多处疑点,认定“宋淑梅是自杀,而不是他杀”,并向吉林省公安厅呈送了“邀请国家公安部进行鉴定”的报告。
2006年9月,应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公安部组成专家组复查。专家们对10年前的案发现场,进行了电脑合成、现场还原和现场模拟等大量细致工作,形成了复查意见:宋淑梅系因自缢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复查过后,公安部高级刑侦专家气愤地说:“这本来就不是一个案件!立案、他杀、冯连文杀均无法律依据。”
2007年1月,吉林省公安厅建议吉林省政法委协调法院、检察院对此案复核审理。同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07年10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冯连文无罪。至此,
宋淑杰为了帮妹夫洗冤,10年间耗资10万余元,投送了万余封申诉信,上访800余次。2010年春节前,吉林省高院将支付冯连文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3226天的赔偿金32万余元,交到了他的手中。捧着这一份凝聚无尽辛酸的赔偿金,冯连文泣不成声。
题头照片:宋淑杰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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