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价格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琼价审批[2011]554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1.11.23
【实施日期】2011.11.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准陵水县南湾猴岛浪漫天缘沿海观光价格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陵水南湾猴岛浪漫天缘沿海观光门票价格的批复
(琼价审批[2011]554号 2011年11月23日)
陵水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批准南湾猴岛浪漫天缘有限公司电瓶车沿海观光项目门票价格的请示》(陵发改〔青岛极地海洋世界门票价格2011〕184号)收悉。鉴于南湾猴岛浪漫天缘沿海观光项目已具备对外营业条件,结合该项目的疍家文化、热带雨林、渔人码头和独特水上表演等游览价值和投资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浪漫天缘沿海观光门票价格及相关问题批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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