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赌博案(善公(天)行罚决字[2021]01043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善公(天)行罚决字[2021]0104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352322460000 
【处罚日期】2021.08.03 
【处罚机关类型】谢贤打曾江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天凝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嘉善县 
【处罚对象】陈江海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34:05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上半年开始至今,陈江海在嘉善县境内多次通过手机上网的方式登录“HY”赌博app平台,以“财神捕鱼”、“通比牛牛”的方式参与网络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江海本次认错认罚,本次对陈江海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江海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农业银行嘉善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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