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
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提供开票服务的公司,乙方需要开票服务以满足其业务需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票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开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1.2 甲方负责开票过程中的税务咨询、发票打印、邮寄等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提前终止。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支付开票服务费用。
3.2 乙方应在每次开票服务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调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4.2 甲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开票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甲方应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因开票服务引起的税务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开票服务。
5.2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开票信息,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
5.3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