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类文本阅读:互联网现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当你在网上消费时,可能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商家平台宰了。
同一时间的同一航班,老用户的机票比新用户更贵;VIP用户买东西,需要比新用户花更多的钱;游戏中经常充值的“氪金”玩家,抽到珍品的概率比新人更低。像这样,同样的商品和服务,老客户得到的不是优惠礼遇,相反是更高的价格,更高的成本,这就是“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不止线上,线下也存在;不止餐饮、服装、交通、旅游等行业都存在。
常言道,熟人好办事,这适合放到人情交际的语境中。放到市场上,经济的理性反而会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愈演愈烈,杀熟仿佛成为了平台一个心照不宣的规则。目前,平台上的“杀熟套路”基本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提高价格。对于那些更加急需、更加大方、更加忠诚的用户,平台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提价。而这部分人对价格不敏感,便糊里糊涂当
了“冤大头”。其二、减少优惠。有些人更容易抽中优惠券、领到红包,不是因为他们运气好,而是因为平台套路深,要用这些东西来留住新用户。老用户已经养成了使用习惯,不管有没有优惠券,都会保持忠诚。
材料二:
谈杀熟,就必须了解一个词: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商家和平台会费尽心机,搜集用户的各项数据,到每人对每件商品的“最高承受价格”。在以前,寻“黄金价格”只能靠商家仔细观察,默默揣度。而这些年随着电商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用户的各项数据都被拿来分析,商家所设置的价格越来越“完美”,也能够最大限度的割消费者韭菜。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耶鲁大学教授Robert Shiller曾对Netflix做过一个实验,研究发现,如果Netflix 仅依据种族、收入、邮编这些传统因素来定价,可以把利润提高 0.3%。但如果收集人们线上平台使用数据,并以此作为定价依据,可以把利润提升至14.6%
马克思说,有5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家就敢践踏一切
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家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绞首的危险。通过大数据杀熟,可以给商家带来更多的利润。商家平台明白商品和服务的成本,因此可以在保证成本的基础上灵活定价,相比之下,用户对商品的成本、商家定价策略基本上一无所知,这就导致商家在“杀熟”的时候,一般情况下,用户很难发现。此外,商家垄断资源使得很多消费者明明知道可能被杀熟,但是因为没得选只能心甘情愿被宰。
杀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用户为什么愿意挨这个打?因为“背叛成本”太高了。“背叛成本”一方面是经济上的。一个用户在平台充值或者买了会员,那么他对平台的容忍度会明显提高,谁都不愿意自己花的钱白白浪费掉。另一方面,这个成本又是心理上的。这几年,有一个很火的词叫做“情怀”,罗永浩可以说是这两个字的代言人,当初,他把强烈的理念和情感作为锤子手机的卖点,引发众多粉丝追捧。
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卖情怀的也不在少数,除此之外,产品的理念、设计……都成为了平台加码用户“背叛成本”的筹码,筹码越多,用户就越难出走。
继大数据杀熟之后,又有人提出了一个更加可怕的假设——大数据售假。如果一个用户在电商平台购物,几乎不会给出差评,有些商家可能会“以德报德”,把优质产品发给你,有些商
家却看你好欺负,把假货、残次品发给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材料三:
83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202010疑似李诞出轨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著名学者周汉华认为,新规有进步意义,“新规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将以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进行细化,更具有指导性”。不少业内人士还认为,规定出炉标志着万亿元规模的在线旅游行业进入规范引导的新发展阶段。
新规能否遏制“大数据杀熟”,多为专家认为,“向前迈了一步”的同时还需要看其落实情况。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新规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杀熟”等违规
行为在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显然,如何准确界定“杀熟”而又不损害新业态的活跃性,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大数据杀熟”几乎涉及衣食住行等多个领域的数据平台。
专家认为,“大数据杀熟”说到底是依据大数据所形成的用户画像和消费习惯进行精准溢价,既可以“向恶”杀熟,也可以“向善”为用户服务,选择权在商家手中,也在法律法规和环境的改善上。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数据实施更精细的保护,对于一些确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从消费者个人的角度说,当遇到疑似大数据杀熟时,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如果确实存在价格歧视,应通过手机截屏或是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为了保证证据效力,用于起诉,一般需要对操作过程进行公正取证。
要终结“大数据杀熟”,是一个体系性工作。在纸币时代,货币的天然匿名性保护了消费者。如今,大数据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不能逆势而行,往后,“干掉”杀熟,或许可以寄希望于区块链,让它从根本上把个人数据的控制权交换到用户自己手中。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去实体店消费显然更为合适,因为网上消费随时会被商家平台宰割。
B.大数据时代杀熟现象的产生正是电商洞悉“熟人好办事”的人情规则,抓住其漏洞,将其成功运用在市场经济中,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C.不同消费水平的人,对同一个物品的心理价位是不一样的,如果统一定价,商家就不能定高价。定中间价,大家虽然能接受,但是收入相对固定,所以针对不同的人进行差异性定价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是“杀熟套路”的形成机理。
D.用户在电商平台购物,不会给出差评,有些商家就会“以德报德”,看你好欺负,把假货、残次品发给你,这就是更可怕的大数据售假。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数据杀熟并非善举,然而由于它的隐蔽性非常强,相关部门监管起来相当吃力。
B.利益的驱动、商家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以及商家垄断是大数据杀熟存在的主要原因。
C.部分用户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被大数据平台宰割无外乎背叛成本过高,包括经济及心理层
面的成本。
D.“大数据杀熟”是根据不同消费类型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画像、判断其偏好、用户粘合度、价格敏感度”等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这是“大数据滥用”行为,深深伤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下列说法中,不能作为事例论据来支撑大数据杀熟观点的一项是(     
A.某旅客拿手机以VIP身份预定酒店的价格要比新注册会员预定的价格高。
B.腾讯视频利用《庆余年》粉丝对明星的忠诚度提前点播获得超值溢价。
C.椰树矿泉水在大润发超市卖2元,而在海口火山口地质公园卖5元。
D.某网友用不同手机定9月26日从佳木斯飞往上海的航班,发现“同一航班、同一时间”预定的价格相差约1000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近年来,以抖音、快手、秒拍等为代表的网络短视频平台迅速发展,网络短视频已成为新的舆论聚集地和流量池,受到网民的普遍追捧。
新媒体技术极大地扩展了全民参与公共表达的空间,媒介权力日益下沉至个体。“去中心化”现象更加凸显。不少普通人成为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红人,个体的在线存在感、身份认同感得到增强。短视频平台鼓励用户原创内容,使得大量体现自主性、充满个性化的内容持续得以衍生与蔓延。这促进了个体的自我实现,也让部分网民在设计、制作与传播体现主流价值的短视频时能够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对主流价值的理性认知与情感认同。与此同时,短视频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拓宽了个体接受信息的广度,改变了文化消费场景,影响着文化消费形态。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短视频生产、消费的“主力军”,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拍摄喜欢的视频、选择想看的信息。
与社交媒体时代“负面内容更吸睛”不同,短视频时代更看重“记录美好生活”,从而为主流思想的宣传教育提供丰富的素材。但随着短视频的广泛使用,短视频领域在内容生产、传播模式等方面带来的问题愈发凸显。短视频为消极“亚文化”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一些网民在短视频上表现得过于任性,即使是面对一些较为严肃、宏大的主题,也习惯常以调侃、搞笑的方式
进行分享,这会逐渐消解自身及他人对主流价值观的敬畏感和认同感。短视频“自下而上”的话语生产模式消解了主流价值声音。
在短视频平台上,旅游、休闲、音乐、舞蹈、化妆、烹饪,以及八卦、吐槽、婚恋等各种各样的视频应有尽有,内容庞杂、良莠不齐,泛娱乐化现象突出。在内容同质化严重、泛娱乐化明显的短视频使用热潮中,娱乐的声音和感官享受的追求在戏说、恶搞、媚俗中被无限放大,短视频已然成了娱乐主义的工具,影响网民健康成长。
短视频媒介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进和优化的过程。短视频将深刻介入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它对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生态建设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从主体向度、内容向度和方法向度等三个方面着力,促进短视频良性健康发展。
(摘编自叶大扬、陈志勇《网络空间治理视角下短视频发展向度》)
材料二:
随着短视频蓬勃发展,大众对优质艺术类短视频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相关平台趁势加大对艺术类短视频创作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多的艺术类短视频上线。这都促使越来越多的美术爱好
者、专业画家进驻短视频平台,开展在线美术创作。
目前,短视频中的美术创作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展示原创类美术创作过程。像油画家创作超写实人物画的短视频,艺术院校学生用羊毛毡塑造各类动物的短视频,激发广大网友的学习兴趣。另一种是展示围绕美术名作展开的再创作活动。有的是对名画进行临摹,有的是通过拼贴等方式再现名作,有的是复制名作局部然后进行再创作等。整体而言,这些短视频以通俗易懂的艺术形式和富有创意的创作手法,传播艺术之美,拉近大众与美术之间的距离。
作为新兴的传播形式,短视频为普及性美术创作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同为视觉艺术,短视频与美术创作在视觉呈现上形成了合力——美术作品的创意过程、创作过程,均得以通过短视频进行全面展现。这与单纯展示一幅成品之作不同,借助短视频,艺术创作活动从跟后走到“台前”,艺术创意从抽象理念化为实物阐释。这一过程既向观众普及了美术创作观念,深化了观众对美术的理解与认知,也引发观众模仿创作的兴趣,为美术传播释放了更多空间和活力。
在助力提升大众审美的同时,短视频也促进着艺术家的个人成长。短视频播放平台的互动性,
搭建起大众与艺术家之间沟通的桥梁。观众可以通过弹幕、评论等形式表达审美喜好。创作者则犹如置身大型调研现场,在这种有效互动中能够深入了解大众审美,为创作出人民众喜闻乐见的美术作品打好基础。回望美术名家成长史,如杨力舟、陈逸飞、沈嘉蔚、冯远等,都是以开展普及性美术创作为基础,并在普及性美术创作中逐渐摸索出主题性美术创作的路径。这样的成长轨迹,对今天的美术工作者来说依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