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背后的律师职业伦理危机
作者:祁彪
来源:《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27
        “水门事件在美国司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相信李某某案会让中国法律人认真对待法律职业伦理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职业伦理研究领域权威专家许身健教授曾如此评价李某某案
        2013217日案发至当年1127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的李某某案,曾经引发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而涉案当时的代理律师在此案中曝光当事人隐私、披露不公开庭审的审理内容、贬低同行等种种执业表现,也引发了法律界一场关于律师职业伦理的大讨论。
        因此,李某某案死磕”“勾兑等现象一起,成为了研究我国律师执业伦理的典型事件。
        五人实施
        持续了近十个月、引发全国关注的李某某案,案发时5名施暴者中,竟有疑似李诞出轨4名是未成年人,而且其中有几个人互相并不认识。
        据媒体公开报道,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其父亲是国内某著名歌唱家,并在体制内担任职务,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只有职高文化,家境一般,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一起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体户。
        2013年的春节是210日,过完春节后,李某某和父母去往外地度假。接到电话邀约后,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某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
        在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的天蝎座包房,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喝酒期间,几人让张某小,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和当时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于是,凌晨3点左右,李某某等一行人与杨某一起,到某饭店吃宵夜。吃完宵夜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杨某在车上寻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随后,经过寻,李某某等人最后在湖北大厦开了房间,并将杨某带至房间。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2013219日,杨某在朋友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次日,海淀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
        一场舆论狂欢背后的污点
        “官二代”“星二代”“”“有前科,这些足够抓人眼球的字眼儿集合在一起,立刻就使李某某案成为了一场全社会强烈关注与讨论的舆论狂欢。这起案件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了许多律师期望挤入的名利场。但是,很不幸的是,在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律师为了达到目的而作出的违背律师职业伦理的行为,令人失望。
        被拘后,李某某等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与受害者所诉内容一致,因此在李某某被刑拘的第9日,也就是32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某等5人涉嫌一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3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7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
起公诉。
        而据媒体报道,在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的530日,因无法与李某某母亲的要求达成一致,薛振源律师与李某某母亲正式解除了委托关系。之后,陈枢和王冉成为李某某的一审辩护人。而另一名律师兰和,则作为李某某家庭的法律顾问,对外宣称自己不阅卷,只负责对外界关于李案的舆论进行回应、澄清,经李家授权,关于李案的消息,均由其统一发布。受害人方面,田参军成为了受害人杨某的代理律师。
        而据了解,李某某的母亲作为其监护人,先后为李某某更换了五任律师,加之同案其他被告人、被害人的律师,在这个扑朔迷离的案中,共有近十名律师参与辩护、代理或提供顾问服务。
        正是这些律师,在这场罪与非罪、正义与不义甚至名与利的较量中,展现出了另外复杂的一面。
        2013710日,陈枢律师和王冉律师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某某作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
李某某是否涉嫌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随后,兰和律师开始以李家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在新浪博客或微博持续发文,将舆论关注引向了究竟是嫖娼还是,究竟是合理索赔还是的讨论上来。
        而此时,受害人代理律师田参军也公开喊话,屡屡提及杨某精神状态失常,原因一方面是外界对其身份的误读,另一方面是李家人至今未对其所受伤害致歉。
        此后,两方律师继续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唇舌剑的喊话,指责对方甚至是媒体、公众侵犯当事人隐私。但是就在这一次次隔空喊话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越来越详细地被公众知晓。
        828日,因为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和个人隐私,海淀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然而,在庭审期间,某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将这起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庭审情况以微博、博客和向媒体披露的方式公之于众。
        同时,在未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之前,李某某律师王冉的辩护词已经全文被挂在了网上,其中涉及到该案受害人杨某的工作单位等个人隐私,舆论一片哗然。
        而最让舆论惊诧的是,本案中被告人魏某某的辩护律师李在珂因与李某某母亲就委托代理及庭审辩护问题产生分歧,被李某某母亲目前曝光其所发短信:之前二魏(魏氏兄弟)委托我时,我自己没参与,而是指派手下的律师去会见,目的是有朝一日得到你的认可为你孩子辩护,因为我一直想一个影响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为将来当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分,可你没有看中我……”而在另一条短信中,李在珂称自己在外面名气不大,但在公检法内部知名度很高,认识某局长,你可能失去了唯一一个有能力把这个案子翻过来的律师
        在李在珂随即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他承认,自己想为李某某辩护,因为既有挑战性,又可以宣传自己。关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说法,他说:这说明崇高的政治理想、目标。
        “裸奔的律师该穿衣服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口诛笔伐,把李某某案一次又一次地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同时也让公众和舆论认识了某些律师身上存在的职业伦理缺陷。
        许身健教授曾如此评价李某某案中律师的执业行为:这个案件中,暴露出大量的律师不当职业行为,比如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这些问题涉及律师的保密义务、言论界限等问题。这些行为不光是律师、法律人,整个社会公众都要谴责,这是一种裸奔,是非常丢脸的行为。总体而言,这个案件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应当认真对待法律职业伦理尤其是律师职业伦理问题。
        据了解,在李某某案二审宣判的次日,即2013112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就李某某等人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北京市律协在随后召开的研讨会上表示,近期本市部分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特别是李某某等人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律师反应强烈。
        “李某某案件只是一个截面,反映出律师不当职业行为的严重程度。在李某某案中,能看到这里面不少律师都有不当职业行为。但不只是这个案子,客观地讲,其他一些严重的不当职业行为非常普遍,有些案子只是大家没有关注到,但非常严重。比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女当事人的案件,某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隐瞒自己美国公民身份,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材料,骗取中国律师资格,涉嫌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并以中国律师的名义违法执业十年有余,直到被媒体揭露后才东窗事发。许身健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