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结试活解──《孔雀东南飞》中几个疑难句子的注释
  高语教材《孔雀东南飞》||中的“媒人去数日,……故遣来贵门”这十二句||诗,特别是其前八句,历来是古诗教学和研究领域中一个最为众说纷纭||而又莫衷一是的疑难问题。不仅一些较早的注家们(如余冠英、傅根生、萧涤非和徐鹏等||)的标点和注释就彼此大相径庭,而且诸多后起的编者,注者们||也各持抵牾之见。似乎把这个问题越扯越结,甚至扯死了。于是1981年||高语课本第三册的编者就干脆不了了之地断定说:“这里可能有文字脱漏或错误,因此||这四句没法解释清楚。”并且一再声称:“这两句(’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本文作者注)后边,恐仍有脱漏之句。”(引文均见高语课本第三||册213页的注释⑨)既然这几句“没法解释清楚”,那下面的几句当然就更难以顺||当地贯串和连通了。苦就只苦了我们这些第一线的教||者。试问:“没法解释清楚”这六个字怎么服天下人呢?特别令人吃惊和不满的是||,事过六年之后,即到1987年10月才新修订出版的||、88年秋季才正式使用的这册统编高语新课本中(见第||五册179页的注释⑨)也还是只字不改的照抄了那几句“没法解释清||楚”的老话,编者的观点一仍旧贯,似乎还是死结一个,已经铁定了;这些年的教研也压根||儿没有什么突破和进展。
为了共同探求真理和难句本意,以利今后的教||学和科研,同时也为了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现||在我就来试作一活解,并以此文和新教材的编者们商榷。
解决这东游记何仙姑离婚||个难题的关键,我认为在于弄清楚作者写这节诗的目的,这几句||诗到底是谁对谁讲的,以及第二句的“丞”和“请还”||这两个字词到底作何理解才合原诗本意。
联系起上节的“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却遭||兰芝、阿母谢绝的情况看,作者写这节诗的目的(作品的整||体构思)也仍然是从侧面着力烘托兰芝的美慧和令人追慕,从而再次证实“儿实无罪过”,||罪全在焦母(封建礼教和家长的代表)的无端迫害,只不||过为了更加突出这点,为了更加戏剧化些,作者在这里是下||意识地作了更深一层、更高一级的描写罢了。如果这个理解不||错的话,那么,我认为“寻遣丞请还”中的“丞”字,就应当也只能是指“郡丞”||而不是“县丞”。因为只有紧接着再派郡丞这个比任何县媒(包括县丞在内)||高一级的媒人去说婚才能造成这种升级描写的戏||剧氛围,并且太守知县媒失败之后,为了自家赶快娶到这个“精妙世无双”||的美慧媳妇,也决不会间接地再去遣县级的媒人,要“郡主簿……来县遣县丞去刘家请||婚”;或等“县丞有事去了太守家”后再托他作媒,这样既迁||延时日,又有失他的地位和身分,郡里有郡丞,他当然会直接地或通过||郡主簿要郡丞去。如果硬要到“县丞有事去了太守家,太守的||主簿’才’传达了太守的意见,要这个县丞为太守的五少爷说媒”,这就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且媒人也还是停留在县级水平,显然是不符合原作的上述意图||和构思的,只不过是这位释者的一种“想当然”罢了。
既然“遣丞”的“丞”可||以肯定是(太守)遣的“郡丞”,那同样的道理。“请还”二字之义||就显然不能作“县丞请示(太守)之后,又回到县里”讲,也不能解释为“郡主簿奉太||守之命来县遣县丞去刘家请婚后便回去了”(这都带有很大的臆||测性),而只能作郡丞继失败的县媒之后又来到刘||家求婚讲。也就是说,“请”字不能作“请示”讲,而应该作“求婚”或“说媒”讲(||具体到这个语言环境来说);“还”字也不能作常||见意义的“回、归”或“回去”讲,而应该作副词性的“又、再”或“仍然||”讲,读音当然也应该读hāi,它是修饰动词“请”字的,具体到这里来说,它||应该解释为“又来”、“仍来”。因为这个“还”字,作品显然是从||相反的意义上和第一句的“去”字对称而言的,而||这紧接着的一“去”一“还”(又来),就恰好体现||了作者在更高级别、更深层次上着力描述刘兰芝的十分美慧和令人追||慕的意图。至于作副词用的“还”字为什么不摆在“请”字||之前而摆在“请”字之后呢?我认为这完全是作者从一、二句最末一个字的平仄||(声调)对称着眼的。第一句最末的“日”字是仄||声(即去声),那第二句末了的字为了对称当然就应该||用平声字了。而“请”字是上声即仄声字,如果放在第二句的末了,那就不符合诗的音||律了。但“还”字是阳平声即平声字,所以挪到后||面最合适。这样读起来一、二句也就声调对称和音韵铿锵了,也就最||能体现出诗歌语言的音乐之美了。而诗句词序的这样安排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请还”就是“还请”的意思;还是这个事情的继续。这是突破这||个难题极为关键的一个地
方,如果不如实地把握它,那||下面的句子也的确难以解释和连通。
如果我这些理解和分析不错的话,那理所||当然,下面的“说有兰家女”等10句,就都是“||请还”(即“还请”)的内容,也就是郡丞他来到刘家求婚时对刘母讲的话,只不过其中||又有转述的(前五句)和自说的(后五句)分别罢了。这样,||上下情节既十分完整,句与句的意思也非常清晰和连贯,当||然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没法解释清楚”的“脱||漏或错误”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