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名词解释及简答

名词解释
1.非银行金融机构(P1)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依法定程序设立的各种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组织、财务公司、期货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金融企业(P1)
金融企业是一个特定的企业范畴,有其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范围,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金融企业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
3.表内科目与表外科目(P18)
表内科目是指用以反映涉及金融企业资金实际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从而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的会计科目。
表外科目用以反映不涉及金融企业资金实际增减变动的重要业务事项,从而不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的会计科目,包括或有事项、承诺事项以及重要的有价单证和财产的保管等经济业务事项。
4.分户账(P34)
分户账是在总账科目下,按单位或资金性质分户独立设帐,根据凭证逐笔连续登记,具体反映某项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动详细情况的明细分类账簿。
5.原始存款(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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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存款,又称为现金存款或直接存款,是客户将现金或现金支票送存商业银行而形成的存款。
6.派生存款(P45)
派生存款,又称为转账存款或间接存款,是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购买证券等资产业务而创造的存款。
7.定活两便储蓄(P66)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一定数额的本金,储户可根据需要随时一次支取本息,并于支取时按实际存期确定相应的利率,据以计算利息的储蓄存款。这种储蓄存款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比定期储蓄存款支取灵活,在达到一定存期时又能取得比活期储蓄存款高的收益。
8.同业拆借(P128)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临时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是解决短期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方法。《商业银行法》规定,拆借资金只能用于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如由于清算票据交换差额、系统内资金调拨不及时等引起的临时性资金不足,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