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改编与影视创作的关系
张颖
【摘要】文学改编一直是剧本的一大来源,电影、电视剧史上很多优秀作品都是由文学名著或畅销作品改编而成。改编过程中,将作品看作素材,打成碎片,并按照影视思维、视听表达的规律,重新组合,使之成为一部故事完整、结构统一的作品。然而,对诸多文学作品进行影视改编的效果,业界褒贬不一。
关键词 文学影视改编创作
从2014 年末至今,通过改编文学作品推出的精品大剧大片不断,如去年10月27 日开播的《红高粱》,还有2014 年压轴公映的《智取威虎山》。2015 年初,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在多个电视频道热播,该剧改编自著名当代作家路遥的同名作品,由于其题材年代的特殊性和演员的表演特点,惹来不少争议。
一、文学作品为影视创作提供肥沃土壤
影视市场呼唤好剧本,原创剧本有限,文学改编一直是剧本的一大来源。电影、电视剧史上很多优秀作品都是由文学名著或畅销作品改编的。80 年代,我国拍摄的经典电视剧作品《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均出自明清章回小说“四大名著”,涉及神魔、历史演义、家族史诗几个题材类型。近几年,很多作家也当编剧,对自己的小说亲自操刀,比如刘震云根据自己的文学作品改编出的《一九四二》;也有的作家售出改编权,比如莫言的《红高粱》。
从理论视角深入分析当前影视创作领域的文学改编情况,改编就是通过技术处理将艺术作品由一种媒介转换为另一种媒介。影视改编,首先是以影视艺术特有的视听思维、视听表达的眼光审视各类作品,判断其故事内核(或框架)是否适合影视媒介来表达;然后将作品仅仅看作素材,打成碎片,并按照影视思维、视听表达的规律,重新组合,使之成为一部故事完整、结构统一的作品。
高质量的文学作品是电视剧再创作的基础,也是影视创作的重要题材来源。近期上映的《狼图腾》是改编自同名的畅销小说,票房相当可观。两年前刘震云和冯小刚的《一九四二》虽说票房不理想,但仍然被认为它是一部有担当、有情怀、有品位的作品。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改编自莫言的红高粱系列小说,已经是电视史上的经典。
通过文学作品的改编,不断激活影视创意,给电视剧市场带来新鲜活力。成功的影视改编很大程度上是靠剧本、演员和制作水准等多重因素。影视剧是集体协作的结晶,首先一部影视剧要有出的编剧加上出的制作团队,否则即使剧本再好,也无法把最好的效果呈现给观众。一般来说,失败的案例一定是在某个环节出了问题。
二、网络文学成为影视创作的抢手资源
2000 年以来,一批文字爱好者聚集在网络开放的平台上,不断将自己的作品发布在网络上。榕树下、盛大文学等文学网站,正是网络写手们的聚集之地。随着盈利模式的日渐明朗,文学网站签约了一批网络写手,将其作品进行出版,并走向影视改编的道路。正是网络文学的火热,才催生网络文学改编热,而点击率排行榜上的热门作品更是成为抢手货。前两年热播的《甄嬛传》就是改编自网络作家流潋紫的小说作品。
什么样的作品更适合改编?观众和读者最有发言权。网络时代,点击率才是最有说服力的。网络文学具有即时发布和随时更新的特点,因此就有可能随时根据观众的反馈调整和改进作品,这就使它能准确地把握观众的审美趣味和时代的脉搏,从而减少电视剧策划和投资的风险,更好地满足观众的审美需要,进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两年,许多影视制作机构对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形成抢购。优秀网络文学作品更成为网络自制剧剧本创作的重要来源。视频网站爱奇艺早在去年就大规模投资原创剧本,这与其大量发展自制剧的战略有密切联系。爱奇艺早前为自制剧铺路架桥,与盛大文学展开合作,又不惜花重金挖来某知名文学网站的主编,开发网络文学资源,并进一步操刀影视改编。今年其将上线30 部网络自制剧,其中包括《心理罪》《鬼吹灯》等都是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作品。
对于市场大量利用网络文学作品加以影视改编的状况,应有慎重的考虑,网络文学有其不同于其他文学作品的特点,很多网络文学都是连载,有时也会根据读者的意见做调整,甚至会完全针对读者的快速阅读需要选择题材,有不少好作品,但是大多数的作品很快餐,追逐热点而题材雷同。好的作品会流传,也许十年二十年,才有可能对网络文学的价值做出相对公正的评判。故事性强的作品更适合改编。有相当一部分网络小说对描写人物状态,人物心理都很有一手,但影视剧通常要看故事,所以故事性不强的作品并不适合改编。
网络自制剧是目前很多影视人创业或是练手的地方,也有不少有勇于尝试并具有开拓精神的年轻编剧参与。网剧更看重创新,更愿意针对网民点播习惯制作一些完全不同于电视上
播出的影视节目。目前网剧的制作,通常都会根据网络点播的规律,制作短小精悍的影视剧,这和传统影视节目有很大不同。网络自制剧本的大量需求会吸引一些更愿意尝试新事物的编剧。在国内缺乏编剧培养机制的状况下,网络自制剧的大量产出和不断进化,或给年轻编剧更多的成长机会。网剧会越来越成熟,这种成熟不光是有很多好点子,还有更高的制作能力。
三、“忠实于原著”与“改编”的关系
一直以来,对文学作品进行影视改编的效果,业界褒贬不一。“忠实于原著”往往成为评判的标尺。从理论上,改编作品是具有独立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一旦完成,就不是原著的副产品或附属物,而是另一部完全独立的作品,除了其中的故事或内容来自原著之外,与原著没有直接关系。通常我们说影视改编应该“忠实于原著”,其实“忠实于原著”标准也可以很宽泛的。
按照文艺评论家仲呈祥先生的解读,“忠实于原著”主要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忠实于影视艺术的审美规律,二是忠实于改编者自身的审美优势和个性。只要充分体现原著的主题思想、故事原貌,保持原著的创作特和艺术风格,同时依据改编者对原著的审美理解进行艺术重
构,都应该算是忠实于原著。
关于“忠实于原著”问题,应该防止两种极端:一是拘泥于原著,丧失电视剧创作者的自主性和审美个性,一味照搬原著。比如,根据钱钟书先生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围城》以旁白的形式保留了原小说中的生动段落,这一做法得到了观众的认可。而最近刚刚播出的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大量使用旁白,却遭到观众的诟病。可见,所谓“忠实于原著”的关键是忠实于原著的创作特和艺术风格。另一个极端是随意改编作品的人物设定和故事结构,许多改编的电视剧已经远远超越了改编的底线,属于对文学原著艺术资源的“毁灭性开发”。
四、文学作品影视开发的“泛滥”与“不足”
文学作品是影视剧创作的一把钥匙,这把钥匙要开对了门才是一条光明大道。影视剧制作机构需要合理开发文学资源,准确把握文学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利用好故事做精品,而不是简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快餐式”开发。经典的文学作品可以进行多次影视改编,充分发挥新的拍摄技术和手法,比如80 年代推出的老版《三国演义》《水浒传》,在最近两年又推出新版本,不同版本的优劣比较自由观众评说,推陈出现的文化发展路径值得肯定。
然而,文学世界浩如烟海,影视剧制作方倾向于优先选择有卖点的获奖作品,比如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莫言的作品,还有经典影视剧翻拍也是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金庸的武侠作品《神雕侠侣》自1960年到现在,在两岸三地一共拍摄了6 个版本的电影和9 个版本的电视剧,其翻拍的周期越来越短。与此相对应的,还有很多优秀的作品无人问津,可以说我国文学资源的开发仍不够充分。
去年,韩国买走了国内知名作家余华的小说《许三观记》的电影改编权,今年1 月该影片已经在韩国上映。国外影视市场重视故事、重视编剧的惯有传统,使其在文学资源的开发上做得较为成熟,值得国内借鉴。然而,中国的文学最好由了解它的人来改编,否则会失去原来的味道。《功夫熊猫》及美国版《大闹天宫》在中国观众观看后直呼不像。李安作为华人导演把张爱玲的《戒》完全放在中国、由中国演员来拍,使作品还没有失去它的味道。
五、文学改编与影视创作的合理化路径
综上所述,一方面,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另一方面,改编和再创作过程中与原著产生的或多或少的差距,又会引起讨论的波澜。认清文学改编与影视创作的
关系显得至关重要,同时,在实践操作层面也有一些要规避的问题。
冯小刚作品 第一,在允许编剧再创作的同时,掌握改编度,保护文学作品中人物、故事情节中的完整性。剧本与原小说完全不同,造成了与目前大多数影视作品的重复和趋同。第二,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保护作品精神权利。影视作品不仅是版权产品,还是文化产品,具有传播文化和促进文化交流的功能。从文化功能角度分析,应该确立保护文学作品精神权利的基本规则,即公序良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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