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的通知
等25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深旅办[2002]49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2.08.20
【实施日期】2002.08.20
深圳的旅游景点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
旅游市场的通知》等25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8月20日深旅办[2002]49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旅游管理局和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使用新的旅游团名单表格的通知》(深旅字〔1996〕55号)等25件规范性文件。  1.关于使用新的旅游团名单表格的通知(深旅字〔1996〕55号)
2.关于我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深旅字〔1996〕93号)
3.关于对我市旅游餐馆和商店实行定点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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