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泽鑫盗窃案(诸公(浣)行罚决字[2022]0091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诸公(浣)行罚决字[2022]0091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
【处罚日期】2022.02.1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绍兴市
【处罚对象】楼泽鑫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22
处罚名称 | 楼泽鑫盗窃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诸公(浣)行罚决字[2022]00917号 |
被处罚对象 | 楼泽鑫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楼泽鑫与楼某在诸暨市***街道***18-15号十足便利店实施盗窃,盗窃冈本002避孕套一盒,价值259元,冈本普通避孕套一盒,价值148元,红牛两罐,价值32元。在诸暨市***街道***251号十足便利店盗窃冈本避孕套一盒,价值15元,楼泽鑫个人又在该处盗窃冈本避孕套一盒。2022年2月6日,楼泽鑫、楼帅在诸暨市***街道***18-15号十足便利店盗窃杜蕾斯润滑液一瓶,价值49元,2月7日凌晨,两人又在该处盗窃红牛两罐,价值32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楼泽鑫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张敬轩 出柜2022-02-14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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