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盼盼故意损毁财物案(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1]0193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1]0193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朱镇模张俪【处罚日期】2021.12.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镇海区
【处罚对象】张盼盼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41:46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3日8时40分许,张盼盼因不满幼儿园保安对其女儿作出摸屁股的行为,后回家持菜刀至镇海区实验幼儿园南门门口,以用菜刀砍幼儿园门口闸机的方式讨要说法,并导致幼儿园闸机出现一定程度损毁,后该张盼盼被民警抓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盼盼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菜刀一把。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送宁波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期限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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