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环境分析报告
前言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2012年,由国务院颁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文件明确指出我国2012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2015年,为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国务院颁发《中国制造2025》,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位列其中,汽车行业发展再次被列入政府规划中。随后至2017年,由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详细规划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电动化、智能化、节能化、轻量化等发展要求,十年努力,汽车强国等发展目标。《规划》还详细制定了我过汽车行业的发展任务,要求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2018年,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
发展规划》,国标委建立健全了汽车行业标准法规,国务院、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相继颁布汽车产业扶持政策。
一、国家政策法规
2018年,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工信部、国标委等汽车行业有关部门相继建立健全汽车行业标准法规。国务院、财政局等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免征等优惠政策,扶持汽车产业发展。
1.1建立健全标准法规
1.1.1、标准体系优化完善:
2018年1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对《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电动客车大功率充电系统通用要求》、《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互操作性及测试》4项新能源汽车行业拟立项国家标准。
4月,为进一步加强营运货车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遏制因车辆安全性能不足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GB/T 36277-2018《电动汽车车载静止式直流电能表技术条件》、GB/T 36282-2018《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6278-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 36288-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和GB/T 36363-2018《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五项国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生态环境部颁布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7月,交通运输部修改完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并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的处置。
8月,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为各省市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提供参考,随后上海、天津、济南、长沙、江苏等省市
相继办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 文件名 | 发布部门 |
1月 | 《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电动客车大功率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互操作性及测试》 |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
4月 |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 | 交通运输部 |
6月 | GB/T 36277-2018《电动汽车车载静止式直流电能表技术条件》 GB/T 36282-2018《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6278-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 GB/T 36288-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 GB/T 36363-2018《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 |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
6月 |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 生态环境部 |
7月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 | 交通运输部 |
7月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
8月 |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 | 工信部 |
1.1.2、整车领域:
2018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步减少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数量。
5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制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客运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6月,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证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新建企业,以及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涉及企业政策符合性、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条件、产品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
发布日期 | 文件名 | 发布部门 |
1月 |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 交通运输部 |
5月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
6月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 工信部 |
6月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 | 工信部 |
1.2优惠扶持政策
2018年1月,国务院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额度下降约30%。
3月,国务院调整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4月,国家发改委对汽车行业实行分类型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5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
%、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客车发展,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8月,中美贸易战升级,对美产进口车的关税提升至60%。
10月,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
发布日期 | 文件名 | 发布部门 |
1月 |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国务院 |
2月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工信部 科技部 发改委 |
3月 | 《调整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 | 国务院 |
4月 | 《汽车行业实行分类型过渡期开放》 | 国家发改委 |
5月 | 《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6月 |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信部 |
6月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10月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 | 公安部 |
二、地方政策
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发展情况,制订了适宜本省的汽车发展政策。
2.1、新能源推广:2018年,为响应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国13省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发布蓝天保卫计划和新能源推广计划。《计划》中提到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省市 | 文件 | 摘要 |
广东 |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 2018 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西安限行政策2021年最新2018 年年底前,广州、珠海市要全面完成公交车纯电动化,佛山市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实现公交车纯电动化,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公交车纯电动化率达 80%以上。 |
陕西 |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
山东 |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
天津 | 《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通知》 |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80%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 |
江苏 |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 |
安徽 |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 |
2.2、新能源补贴:2018年,北京、上海、广东、河南、重庆、海南等15省市发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对在2018年购置的新能源客车,地方政府再给予国家补贴额度约50%的地方财政补贴;新购置的燃料电池客车,部分地方政府将给予国家补贴额度约100%的地方财政补贴;新购置的新能源货车,地方政府再给予国家补贴额度约50%的地方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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