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6.10
∙【字 号】市教发〔2021〕89号
∙【施行日期】2021.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院:
现将《西安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西安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1〕5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21〕38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
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统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快普通高中优质特发展,提高职业高中办学水平,合理分流高中阶段生源。
3.坚持综合评价。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奋斗精神,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发挥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育人观、评价观、人才观。
4.坚持规范高效。采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优化招生办法,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能。
5.坚持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公民同招,规范加分项目,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管理
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落实职普招生比4:6的政策要求,
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省教育厅要求,跨区域分配定向生的市(区),应从2021年起,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计划,力争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实行省级示范高中、市属普通高中和高校附属中学跨区域招生的,参照此项要求一并予以规范。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
(二)定向生招生计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其中,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范围为本区内初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长安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将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50%。
(三)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四)按时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包括编制原则、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情况、普通高中分校分类招生计划等)和招生计划表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告。
三、填报志愿
(一)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17日至7月19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志愿按程
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再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7月22日。
(二)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示范高中。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三)城六区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2.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3.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
4.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大学附中须将经大学纪检和人事部门审查确认的,参加本年度中考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名单(含准考证号、姓名、父母情况)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西安限行政策2021年最新 (四)五区二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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