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的车辆限行规定如下:
1. 实行尾号限行。根据车牌号的尾号进行限行,每天限行两组车牌号。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到晚上9点。
2. 限行分为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工作日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非工作日限行时间为周六和周日。
3. 工作日限行尾号为1、6的车辆。非工作日限行尾号为3、8的车辆。车牌尾号不在限行范围内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
4. 限行区域包括市区的部分主要道路和交通拥堵区域。限行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东盟大街、解放大路、重庆路、长春大街等。
5. 车辆违反限行规定将被处以。首次违规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及以上200元并扣除3分。累计扣分超过12分的车辆将面临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6. 援引紧急情况的特殊情况例外。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重大公共活动等,限行规定可能暂时取消或调整。
7. 新能源车辆和特殊车辆的限行规定。根据新能源车型和特殊车辆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不同的限行规定。相关车辆的详细规定将公布在或公告中。
长春市车辆限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污染,提升城市交通流畅度和空气质量。希望市民和车主能够积极配合限行规定,共同建设绿、低碳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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