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5.03
【文 号】安委办函[2017]17号
成都九眼桥事件【施行日期】2017.05.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17年5月2日,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在建工程发生一起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但事故也暴露出相关企业对高瓦斯等不良地质隧道的高风险性认识不足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加强在建隧道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当前,我国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从业人员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工程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高风险性,特别是隧道建设工程复杂地质、不利环境等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重大隐患。为此,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工程建设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情况和汛期灾害性天气,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以长大隧道及瓦斯等不良地质隧道,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机械为重点,严查施工现场无设计、无方案、不按照方案施工的行为,降低系统性施工安全风险。特别是针对隧道建设工程,必须要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近期要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防汛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汛期主体责任,加强现场防洪防汛检查,完善排水防护设施,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消除汛期安全生产隐患。
  三、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风险管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在充分辨识、分析、评估现场各施工环节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评审和论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对施工过程关键环节的全过程控制。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对重点部位要定期重点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的落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四、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有关地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严格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资质和证照进行处罚。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